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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5-000010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12-23
 文  号  临司罚字〔2025〕4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临司罚字〔2025〕4号)

临沂市司法局行政处罚公示(临司罚字〔2025〕4号)

2025-12-23   作者: 点击数:  

经调查,王亚琳分别于2015年6月、2018年10月向某区人民法院、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原法官孙某某行贿人民币共计10万元,请托孙某某帮助协调其代理的奥某公司、刘某某案件。王亚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条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五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亚琳停止执业九个月的行政处罚。 


临沂市司法局

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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