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亮委员:
您提出的《加强村居委法治建设促进村居委依法管理与自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村居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村居委依法管理和自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长期性工作。近年来,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多举措加强村居委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文化建设,以落实“3W”普法责任体系为抓手,以“法律进乡村”为主要形式,广泛开展加强乡村治理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的显著提升,全面依法治市工作稳步推进。
一、强化顶层设计,保障乡村普法整体推进
将法治宣传纳入市委、市政府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总体布局,同步实施,一体推进。2018年,市司法局印发了《关于实施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意见》和《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对深化法治乡村建设中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做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始终坚持把法治扶贫和服务乡村振兴摆到重要位置,在“七五”中期和总结验收考评体系和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中,均把广泛开展促进乡村振兴、推进扶贫攻坚的法治宣传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各县区积极响应,迅速掀起了法治乡村建设普法宣传的热潮。
二、严格落实责任,打造乡村大普法格局
2017年,创造性地推行了“3W”(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谁调解谁普法)普法责任体系,将普法责任主体拓展到法律服务和纠纷调解领域。一方面,整合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法治宣传、法律服务、基层调解和法律保障职能,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和专职调解员在全市村(社区)的全覆盖,打通了普法教育“最后一公里”。实行相关法律服务事项代办、领办制度,加大公益性法律服务力度,设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将公证服务和司法鉴定向基层农村延伸,组建乡村振兴专项法律顾问团,充实调整村(社区)法律顾问,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同时,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着力维护乡村社会稳定,切实做好农村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时承担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责,实现“人员专职、职能落地、效率提升”。印发了《关于建立临沂市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的通知》,建立起临沂市“谁执法谁普法”普法志愿者、“谁服务谁普法”普法志愿者和“谁调解谁普法”普法志愿者“三支队伍”,经扩充,全共有普法讲师团成员5426名,共有普法志愿者23196名。在此基础上,沂南县司法局总结提炼了从“3W”到“3M”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强化了基层司法所的普法责任主体意识。另一方面,其他各级执法、司法、行政管理和法律服务机构,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围绕精准扶贫、扫黑除恶、筑网行动、依法信访等中心工作,依托三八妇女节、国家安全日、重阳节、春节等重大时间节点,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有针对性地在乡村社区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三、广泛开展宣传,确保“法律进乡村”取得实效
一方面,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的传播效应和发散效应,利用庙会和农村各种集市,组织法治宣传员和普法志愿者,通过现场法律咨询和发放各种普法资料,重点宣传与农民群众工作和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指导群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七五”普法以来,全市共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8000余场次,受教育群众100余万人次,真正实现了法律法规进村入户。另一方面,确定村级“两委会”成员和贫困群众为重点普法对象。针对村级“两委会”成员,以集中培训的方式,重点宣传《宪法》《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针对贫困群众,以法治宣传与扶贫活动有效结合为目标,临沭县临沭司法所创新性地开展“面对面”式的法治宣传,将法治宣传和法治服务相关内容融汇到基层扶贫活动当中去。
四、发展法治文化,满足乡村群众法治文化需求
积极打造农村法治文化阵地,推进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书屋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不断提高村居社区普法设施的覆盖率,让乡村群众在耳濡目染中学习法律知识。涌现了兰山区东苗庄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沂南县张庄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费县探沂镇王富社区等一批优秀的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截至目前,在全市4013个村居社区中建立村居法治宣传教育中心4988个。大力实施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工程,创作出了一批反映时代精神、富有地方特色、形式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法治文艺作品和法治文化节目,罗庄区的普法柳琴戏、沂水县的“百场法治文艺演出”巡演等深受群众欢迎。全市现有370个法治文艺团体,“七五”普法以来,共开展各类法治文艺汇演2100余场次,受众超过45万人次。
五、突显地域特色,普法与依法治理协同发展
我们始终将加强建设有地域特色的农村、社区法治文化建设纳入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发挥沂蒙优秀传统文化优势,弘扬新时期沂蒙精神,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依法治理相结合,推动法治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各村居(社区)按照创建标准,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依法治理。圆满完成了第七批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评选命名工作,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增加到17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增加到108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达到1012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58.5%。目前,全市4013个村居社区都开展了创建活动,30%以上的村居社区达到省级以上创建标准。
对您的建议,我们将进一步进行研究,认真地对待,同时表示深深的谢意。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