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英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中小企业维权建设,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的建议的建议》,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律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职能作用,市司法局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针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制定《临沂市司法局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法律实务操作》,全市司法行政部门、律师协会、各律师事务所进行广泛宣传,市律师行业党委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广大律师开展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中小微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因疫情防控产生的法律风险。各县区(开发区)应根据当地民营企业的实际规模,组建法律服务团,积极组织律师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
二、召开全市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座谈会
7月17日,市司法局、市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召开全市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座谈会。与会企业家分别就在合同管理、企业融资、知识产权、安全经营、诉讼与仲裁等方面的问题提出需求、展开讨论,参会律师现场解答相关法律问题,为化解企业各类风险、规范经营模式积极出谋划策。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也召开了县区民营企业法治体检工作座谈会。
三、推进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工作
联合市工商联转发《省司法厅、省工商联关于建立和推行律师行业服务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代理机制”的指导意见》,将省里的安排部署产传达到每一名执业律师;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都成立了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推进该项工作;先后召开全市律师工作会议、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暨市直律所主任会,对法律服务代理工作进行专项安排,建立了月调度、季通报、半年总结的工作机制。选派的法律顾问依托律师事务所平台,建立法律顾问服务团队,通过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法治讲座等活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法律服务代理。同时,认真记录服务情形,详实反馈服务结果,保障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纾困解难,激活市场活力与创造力,真正以大服务、深服务让服务对象有更多的获得感。
四、深化“法律进企业”主题活动
我市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市司法局、市普法办联系发展改革部门、经信部门、生态保护部门、应急管理部门、企业市场管理部门共同开展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活动,引导帮助企业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普法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引导民营企业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发展、依法经营的观念。加强诚信守法企业的创建指导工作,严格按照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将一批民营企业打造成为“诚信守法企业”。
市司法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与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还有较大差距,也与广大民营企业的实际法治需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对照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服务中小微企业工作任务部署要求,扎实做好相关工作。一是实现律师服务中小微企业“法治体检”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律师特别是各级党委政府、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律师,要带头开展各项服务活动,要在日常服务工作中落实创新服务发展,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民营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二是加快培养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把加快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让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中小微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法律服务。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同发展改革部门、工信部门、生态保护部门、应急管理部门、市场管理部门联合出台开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法治宣传活动的实施意见。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