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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sfj/2020-000000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6-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7号提案(关于推行以政府购买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467号提案(关于推行以政府购买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的建议)的答复

2019-06-28   作者: 点击数:  

您提出的《关于推行以政府购买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人民调解工作,2014年,就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将人民调解队伍纳入全市“两支队伍”建设总体部署,着力推进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全市司法行政机关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整合多方资源,建设平台阵地,完善制度机制,创新方法手段,有力促进了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为“平安临沂、法治临沂”建设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2018年以来,市司法局着力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和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联合市委政法委出台了《关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临政法〔2018〕20号)(以下简称《意见》),大力推进全市村居(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两个全覆盖”,由市司法局指导各县区结合全市基层基础网格管理员(代办员)队伍建设工作和各县区工作实际,推进村居(社区)专职调解员配备、重点行业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两个全覆盖”。

一、实现基层专职调解员全覆盖,夯实调解工作基础

市委、市政府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专职化建设,全面推进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全覆盖工作。目前,我市已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4798名,其中,村(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4080名,实现了基层专职调解员全覆盖。专职人民调解员调处化解的矛盾纠纷占调处纠纷总数的69%,专职队伍建设成效日益凸显。

一是健全选聘制度,提高队伍建设质量。按照“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制度,主动对接全市综治基层基础网格服务管理体系,优先从基层网格员中聘用专职调解员,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排查发现矛盾纠纷优势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目前,全市乡镇、村(社区)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员全覆盖,建立起了一支专职化、专业化的基层调解员队伍,有效推动了队伍层次和结构优化升级。

二是积极落实经费,全面保障队伍建设优化升级。在将人民调解指导经费纳入了市财政年度业务专项经费预算的基础上,积极指导各县(区)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向法律服务机构打包购买调解服务的新模式,推动经费保障制度多元化。三年来,累计落实人民调解经费6222.93万元,保障了人民调解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是打造优秀调解品牌,充分发挥品牌带动效应。制定出台意见和标准,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个人品牌调解室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市县两级品牌人民调解室创建工作。目前,全市已创建市级品牌人民调解室70个。推出《百姓调解》电视栏目,累计播出252期,收视率一直位居全市各电视栏目的首位,成为临沂电视台金牌栏目。同时,依托《百姓调解》栏目,组织开展了优秀人民调解员电视调解大赛和优秀人民调解案例(视频)评选展播活动,均取得良好的宣传效果。着力打造了全省人民调解专家崔长文等先进工作典型,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实现重点行业领域调解组织全覆盖,构筑多调对接大格局

积极贯彻落实《山东省多元化解纠纷促进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将涉及乡村振兴战略、新旧动能转换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点行业领域作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的着力点,不断提升人民调解工作专业化水平。目前,全市已建立重点行业调解组织134个,其中市级6个,县(区)128个。

一是着力推进重点行业调解组织全覆盖。注重发挥部门积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受益谁保障”、“谁使用谁管理”原则,要求各县(区)因地制宜,根据本地实际2018年底前建立不少于8-10个重点行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重点推进医疗卫生、交通安全、金融行业、广播电视、保险行业、家庭婚姻、商会、环境保护、食品药品、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努力实现哪里矛盾纠纷集中,哪里就有人民调解组织。

二是进一步强化多调对接机制。强化诉调、检调对接。健全完善诉调、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在设立派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调解工作室的基础上,推动有条件的县(区)同时设立诉调对接、检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强化访调对接。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参与化解信访案件,建立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研判预警、专家参与、跟踪回访等制度,健全完善访调对接工作流程,积极参与信访事项调处。强化警调对接。以加强警调衔接、联动为抓手,完善衔接介入机制,探索与110联动模式,强化派驻公安派出所调解室建设,密切人民调解员与警员对接联动。

三是着力加强访调对接体系。在县(区)设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或信访接待大厅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并设立律师、法律援助等窗口,共同调解适宜人民调解的信访事项;目前,我市兰山区、罗庄区、兰陵县、费县、蒙阴县、沂水县等六个县区已完成派驻对接工作,其他县区正在推进中。强化乡镇(街道)人民调解组织信访调解职能,主动对接乡镇信访工作机构,建立信访事项移交调处制度,参与处置信访案件。注重发挥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的专业优势,在医疗纠纷、交通事故、物业管理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中设立“信访事项绿色通道”,及时接收和化解涉及相关行业、专业信访案件。目前,全市各级共建立访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21个,派驻人民调解工作室29个,配备调解员121人。

针对提案中提出的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存在的问题,市司法局将以问题为导向,大力推进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改革创新,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今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市委政法委带领下,在外出学习、开展调研、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3月1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5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临沂市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临法委〔2019〕3号)(以下简称《意见》),《意见》以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密切干群关系为导向,以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努力探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在沂蒙”升级版。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临沂市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着力解决人民调解工作保障不力的问题。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明确各部门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中的职责分工;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加快建设“智慧民调”信息系统,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分析研判,补齐我市人民调解工作信息化短板;强化包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调解员人身保障等工作保障措施,着力推进以政府购买为主渠道的人民调解经费保障体系。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四次会议第319号提案(加强村居委法治建设 促进村居委依法管理与自治)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第19号提案(关于构建社会治理新格局打造“枫桥经验在沂蒙”升级版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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