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建立教育法律援助机构,打击校闹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法律援助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提案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非常全面,对如何做好校园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青少年维权以及校园法律援助工作很有启发和帮助。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受各级教育机构法律观念不强,以及家长法治观念淡薄的影响,“校闹”成为一种有极大危害的社会现象。“校闹”面对的是各级教育系统,直接影响到在校师生的心理健康。我们也深刻认识到这一问题的严重性,为解决这一问题,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全心致力于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法律制度。目前,我市共有13家法律援助机构,含市级1家、县区级12家,是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下属单位。我市没有单独设立教育法律援助机构,涉及校园方面的法律援助工作,主要是由各级法律援助中心承担。申请人可到所在县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或咨询,由法律援助中心审查并指派人员进行维权。如有法律方面的需求,还可以拨打“12348”法律咨询热线,由专业律师解答相关的法律的问题。近年来,我市在校园法律援助方面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近年来我市校园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一)不断加强网络体系建设,努力打造校园法律援助服务圈。我市不仅在各级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站,还在基层乡镇和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并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充实完善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力量。同时,还选派80人组建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值班律师专家库,及时有效地为校园维权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构建出多层次分布、多力量参与、全覆盖的校园法律援助服务网络。各县区也积极抓好校园法律援助工作,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兰山设立“青少年维权岗”领导小组,强化矛盾化解。郯城引入“互联网+”模式,线上线下联动开展青少年法律援助。蒙阴、临沭均设立“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切实保障青少年权益。
(二)大力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切实强化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了青少年及其家长的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市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元素融入廉洁教育馆、人防馆、科技馆、消防馆、国防馆、沂蒙精神及红色革命传统教育阵地馆等十二个专题教育馆,全面提升青少年学法效果。扎实开展了法律援助深度参与精准扶贫工作,做好农村青少年及其家庭的法律援助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或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商店、进工厂、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将触角延伸到青少年学生的身边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宣讲。同时,还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校园法律援助政策,各县区也积极利用县电视台《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宣传法律援助,引起全社会关注和支持。
(三)继续加大服务力度,努力提升校园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我市结合校园维权工作实际,逐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的3倍执行,更多的校园维权人员获得了法律援助。2018年,全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借力借势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认真执行《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深入推进窗口建设,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在市政务服务大厅四楼设立7个窗口,含4个“12348”窗口、2个律师咨询窗口和1个业务办理窗口,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方式,选派30名律师轮流值班,各县区也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窗口服务环境,畅通校园法律援助工作“绿色通道”,推行“一次办好”服务,校园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积极建立长效机制,努力维护校园内外良好的法制环境。积极适应新形势下校园法治维权的新需求,拓展工作渠道,联合相关部门参与开展对校园周边网吧、文化市场等综合治理工作,定期针对校园法治安全做好工作调研,搞好各种媒体策划。切实利用好“12348”法律服务热线解答青少年法律咨询,方便其更好地获得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抓好与公检法机关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的协作配合,建立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规范工作流程,促进了校园法律援助案件办理工作顺利开展。扎实搞好系统内协作,加强与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科室的沟通联系,及时研究解决校园法律援助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促进有关法律工作者以敬业负责的态度对待校园法律援助案件。
二、我市在校园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
总体来说,我市在校园法律援助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面对校园维权工作的新要求,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在宣传方面过于倾向于学生群体,对在校老师以及学生家长的宣传面较窄,尤其是在农村校园,个别家长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对学生法制教育和法律援助还非常不了解;二是有的地方校园人员维权渠道不顺,缺乏一体化的协作机制,一些保障在校师生权益的法律、政策和措施落实不到位;三是校内外群体维权的法律援助经费和人力资源普遍不足,目前我市还没有设立专项的校园法律援助资金用于开展工作。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今后,我们将紧盯这些薄弱环节,立足“应援尽援”目标任务,强化服务意识,努力抓好校园法律援助工作,不断创新校园法律援助工作方法,提升服务质量,推动校园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不断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力度,积极协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完善校园法律援助工作联动机制,最大限度的维护校内人员合法权益;要进一步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活动。同时,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策划组织开展一些有声势、有影响的宣传活动,扩大校园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尽最大可能把危害校园安全的现象消灭在萌芽状态;要认真做好校园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从校园法律援助工作的需求出发,定期组织法律援助志愿者深入校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帮助学校指导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好重大矛盾纠纷的协调化解,并引导学校逐步形成矛盾纠纷排化解的长效机制,促进校园安全;要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继续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优势,并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提高校园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和服务质量,确保校园维权人员及时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