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以法治助力精准扶贫的建议”收悉,现就“完善扶贫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答复如下:
近年来,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完善扶贫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17年1月,与市扶贫办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法治扶贫的实施意见》(临司发〔2017〕1号),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部署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法治扶贫重在加强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优化提升涉贫公共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满足贫困人口法治需求,维护贫困地区社会稳定,以法治的方式为脱贫攻坚政策制定、项目建设等保驾护航,是脱贫攻坚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法治扶贫包含了提案中“完善扶贫开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部内容,此外还包含贫困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帮扶等工作。
一、2017年法治扶贫工作情况
一是借势借力抓好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市两办《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精神,借势借力市委、市政府专项督查和市政协专题视察有利契机,大力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实现了全覆盖,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建成率达到87%,其中贫困村(社区)建成率达到73%,完成了建设工作阶段目标。二是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全市3990个行政村(社区)全部完成法律顾问选聘工作,共有法律顾问1105人,实现了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市有法律顾问研究会,县(区)有法律顾问服务团,乡镇(街道)有法律顾问服务队的基层法律顾问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三是全面开展涉贫公共法律服务。全年共办理涉贫法律援助事项3771件,调处涉贫矛盾纠纷4698件,集中法治宣传覆盖422个贫困村(社区)、18.7万人,帮扶贫困特殊人群424人,办理涉贫专项法律服务事项1647件,为贫困地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机构选派法律顾问275家。
二、今后法治扶贫工作安排
今年以来,市司法局认真落实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司法厅法治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治扶贫工作的意见》《法治扶贫年度工作要点》,同时将“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深化法治扶贫工作”确定为党组书记抓党建“突破项目”,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传导压力,着力提升法治扶贫工作质量和效能。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各级关于扶贫开发部署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新任务、新举措,以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以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依托,突出抓好涉贫法律援助、贫困村(社区)法律顾问两项工作,进一步提升涉贫法律服务、法治宣传教育、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和特殊人群帮扶效能,紧贴跟进、拓展延伸、提质增效,为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更加有力法治保障。
(二)主要目标。1.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实现全覆盖,县(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达到60%以上,“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全面交割至省级平台,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初步建成。2.全市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不断深入,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对接,稳定联系机制建立完成,开展法治扶贫工作更加经常、更有成效。3.全市法律服务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深化,法律服务资源流动机制逐步完善,贫困地区法律服务资源配置进一步优化。4.贫困人口法律援助“绿色通道”进一步畅通,服务进一步优化。5.人民调解专业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涉及贫困人口、老年人赡养等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化解。6.组建一批扶贫专项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团队,法治扶贫专项活动丰富多彩。7.特殊人群职业技能培训、社会帮扶机制进一步健全,帮扶效果明显提升。
(三)主要措施
1.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加大指导扶持力度,以6个脱贫任务比较重的县(区)为重点,大力推进贫困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全覆盖”,积极培育县(区)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实现司法行政公共法律服务在贫困地区的全面覆盖。
2.着力发挥扶贫开发法律顾问职能作用。一是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健全完善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和经费保障机制,推动村(社区)法律顾问与服务区域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全面对接,采取入户走访、发放联系卡、建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稳定联系机制,确保贫困群众法律问题得到及时帮助和解决。二是强化贫困地区党委政府和扶贫开发机构法律顾问的作用发挥。严格落实定期联系对接、服务事项登记、重大法律服务事项报告等制度,不断改进提升服务成效。
3.深入推进法律援助“三优”服务。坚持应援尽援、能援多援,畅通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绿色通道”,在办理业务时给予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的“三优服务”。加强贫困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和人员配备,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网络,继续开展法律援助入村扶贫专项行动,切实维护好贫困群众的合法权益。
4.拓展提升涉贫公共法律服务层次水平。着力推动贫困地区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机制,引导法律服务资源向贫困地区合理流动。推动各县区、开发区建好用好扶贫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提供优质高效专业的法律服务。组织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工作者积极做好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帮助贫困群众切实解决法律难题。
5.深化贫困地区法治宣传和基层民主法治创建。突出抓好贫困地区贫困人口法律知识宣传普及,年内要至少到每个贫困村开展1次集中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指导各县区(开发区)各部门组建专门法治宣传团队。加强贫困地区法治文化建设,深化贫困村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
6.强化贫困地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加强贫困地区村(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进一步缩小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基本单元;积极协调争取各级政府加大专兼职人民调解员配备力度,壮大人民调解员队伍。组织开展矛盾纠纷集中排查化解活动,及时有效排查化解与贫困人口、老年人赡养等有关的矛盾纠纷,不断提升孝善扶贫成效。
7.切实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帮扶工作。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加快建设集多功能于一体的过渡性安置基地,为“两类人员”顺利融入社会创造良好条件。精准设别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中的贫困人口,健全完善帮扶救助长效机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对确有困难人员加大帮扶力度,进一步提高帮教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