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推动建立律师调解制度。去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今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根据司法部和司法厅《意见》要求,结合我市律师工作实际,我市需要出台律师调解工作相关文件,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建立律师调解工作模式,创新律师调解方式方法,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顺利完成律师调解制度改革任务,市司法局将该项工作列为2018年司法行政改革内容,具体工作由律师管理科牵头负责;市律师协会也将该项工作列为2018年重点工作,安排部分律师事务所进行改革论证,提出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司法局召开了律师调解工作座谈会,并就具体内容初步达成意向。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继续推动律师调解制度改革的落实,尽快出台《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沂市司法局关于全面开展律师调解工作的意见》,建立我市律师调解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