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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19-000005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06-1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8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镇域、新建园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83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镇域、新建园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2018-06-14   作者: 点击数:  

《关于加强我市镇域、新建园区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现状

近几年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健全工作网络,搭建服务平台,壮大队伍力量,积极探索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网络基本形成。近年来,市司法局根据省政府、省厅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整合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资源,按照“前台后厂”运行模式和窗口化、综合性、一站式服务模式,建设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及村(社区)司法行政工作室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受理和解决群众的法律服务事项。目前,市、县、乡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基本全部建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3个、公共法律服务站156个,全市5个县区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被命名为“山东省公共法律服务示范中心”。

(二)公共法律服务基层基础不断巩固。根据司法所与公共法律服务站一体化建设的实际,加大基层建设投入力度,大力开展规范化司法所、执法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并依托司法所建立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推进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健康发展,目前全市82.4%的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司法所标准。加大法律服务人才引进、培养力度,充实壮大法律服务队伍。目前,全市法律服务工作人员2894名,其中执业律师1636人、执业公证员95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981人、司法鉴定人103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79人,基本满足了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加大基层司法干警招录力度,自2009年以来,全市共申报招录司法所干警305名,其中233人经省司法警官职业学院2年培训后,全部安排到司法所工作,其余72名待毕业后也将全部安排到司法所,基层工作力量得到不断增加。

(三)法律服务领域不断拓展延伸。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积极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重点工作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民生问题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实施意见》(办字〔2017〕99号),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司法局联合下发了《关于保障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补助经费的通知》,2017年底全市所有的村(社区)均选聘了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不断深化公证体制改革,激发行业发展活力,公证服务领域不断拓展,业务质量持续提升,2017年全市办件总量125034件,占全省办件总量的15%,其中,全国优秀公证处兰山公证处去年办件量73021件。今年一季度共办理业务23026件。司法鉴定机构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有效推进,2017年司法鉴定业务办理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今年一季度共办理业务3190件。认真贯彻落实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办字〔2017〕9号),取消民事法律援助事项范围限制,全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和服务水平,今年一季度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177件。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由于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总体上比较薄弱、基层司法行政平台建设历史欠账较多等因素,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任务仍然非常繁重。一是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推进不平衡。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目前,县(区)、乡镇(街道)层面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已基本全部建成,但开发区、新建园区由于体制机制等原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相对滞后。目前,全市除罗庄外,其他11个县区均设有开发区(园区),其中8个县区司法局经县区编制部门批复,在开发区(园区)设置了相应司法所,明确了专门政法专项编制,河东、平邑、临沭3个县区尚未在开发区(园区)成立司法所,其开发区(园区)内司法行政工作暂由其他司法所代管。二是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服务保障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等重大部署,迫切需要法律服务工作转型升级、提升发展空间、提高服务层次。目前,部分法律服务从业人员创新能力不足,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欠缺,存在执业能力不能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发展对新兴、中高端法律服务的需求的问题。同时,现代信息化手段在法律服务领域的运用存在不小的短板和差距,大量的法律服务活动还是面对面、柜台式的服务方式,线上线下融合发展的层次偏低。三是司法行政基层基础有待进一步巩固。全市166个司法所,办公用房面积平均每所仅为108平方米(全省平均每所130平方米)。在人员方面,全市司法所工作人员419人,其中政法专项编制人员362人,距离每所3名政法干警的标准还有一定距离,司法所人少事多的矛盾依然比较突出。同时,基层法律服务经费保障不足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有的地方经费、设施装备、业务用房等保障还不能满足业务发展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

二、今后工作打算

(一)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全覆盖。健全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四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网络,努力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公共法律服务圈,为群众提供公益性法律顾问、法律咨询、矛盾纠纷受理、法援、辩护、代理、公证、司法鉴定咨询等法律服务。目前,全市各乡镇(街道)均建有司法所,作为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履行职能作用,加强基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提案中关于在新建园区“建立健全司法行政管理机关”的内容符合工作开展需要,很有针对性。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未建机构的3个县区,加大向编制部门请示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在开发区(园区)建立相应司法所机构,建立健全新建园区司法行政管理机关,补齐法律服务管理职能方面存在的短板,为辖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坚实的机构编制基础。

(二)健全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更好地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目前,全市现有律师事务所136家、公证机构13家、司法鉴定机构17家、基层法律服务所181家、法律援助中心13家,建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6095个,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下一步,将根据群众需求和工作实际,积极引导律师事务所、公证处等法律服务机构在新建园区等设立服务网点,引导基层法律服务机构合理布局,向基层延伸,弥补新建园区法律服务机构缺位的短板,形成覆盖新兴经济区域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三)聚焦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需求,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丰富服务产品、完善服务功能、改进服务方式、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继续扩大覆盖面,优化办案结构,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让广大群众感受到社会的公平正义。深入开展法治扶贫,开展好精准扶贫对象的法律服务、法治宣传和涉及贫困人口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提高法治扶贫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近期,市司法局出台了服务新旧动能转换的十条措施、实施乡村振兴专项法律服务行动的意见,转变服务方式,提升业务结构,增进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一村一法律顾问等作用,为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法律服务和保障。

(四)推进法律服务行业转型升级,提升服务和保障能力。实施法律服务机构“三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建设活动,打造法律服务品牌,加快推进从传统法律服务业向现代法律服务业的转型升级。以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为目标,培育知名律师事务所品牌,引导、鼓励律师事务所通过强强联合等方式,实现专业互补、优势叠加,加强高端法律人才的引进和培养,提升法律服务专业化水平,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高端法律服务。继续深化公证改革,增强公证机构的自主权和活力,培育打造综合实力强、社会形象好、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龙头骨干公证机构,大力拓展民生、金融、知识产权保护、不动产、司法辅助、产权保护、“三农”、涉外等领域公证法律服务,带动提升整体公证业务和服务水平。引导、支持司法鉴定机构向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推动建立区域性品牌司法鉴定机构,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司法鉴定服务。各法律服务行业、单位,根据新旧动能转换工作的总体要求,分别确定赶超目标,落实工作措施,加快事业发展。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二次会议第375号提案(关于完善律师调解制度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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