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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4-00000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8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法律咨询类公司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182号提案“关于加强我市法律咨询类公司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2024-09-30   作者: 点击数:  

胡月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市法律咨询类公司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和临沂市律师协会结合工作职能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针对社会公众对法律咨询公司、法务公司、法律经纪公司及所谓的“律师经纪人”和“法务经纪人”“律师经纪人专业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和人员的投诉,扎实开展行业行风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规范了我市公共法律服务环境。

一、开展法律咨询服务市场调研。2024年2月份,根据省司法厅通知要求,市司法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进就涉及法律字样的咨询公司审批、监管情况开展调研,针对当前法律咨询服务机构在快速增长的同时存在的零门槛、弱监管及虚假宣传、违规经营等乱象,通过座谈了解、实地查看等形式,充分了解情况,广泛听取意见,研究提出加强法律咨询服务机构监管的有效举措,规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注册登记和经营管理,确保公共法律服务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强联合执法查处力度。今年来先后组织沂水、罗庄、兰山、莒南、沂南等县区司法局组织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力量,查处非法法律服务机构,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对悬挂“法律服务”字样的中介机构进行了调查,对经营内容、执业许可、资质资格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询问,对悬挂“北京大律、电子打官司”等字样的车辆予以清理,同时进行调查取证,明确要求上述法律服务中介机构不得以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活动。如沂水县成立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5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活动10次,查处无法律从业资格中介机构8家,现场收缴广告名片和“黄牛话术”等非法宣传资料并予以销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10余次。兰山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公安分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8个单位从今年5月份起联合开展了法律服务市场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截至目前,主城区针对此类投诉同比去年降低23.2%,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探索协同监管。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在工作中对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规活动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探索建立加强跨部门联动机制,实现司法行政、市场监管以及其他相关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违法违规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和典型案例。充分运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管效率,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实施有效监管,引导其守法守规守信经营。

四、加强全市律师队伍的管理和引导。年初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律师违规兼职行为特别是和法律咨询服务公司串联情况相关清理活动,严禁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参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所有活动,要求全市律师事务所、律师进行严格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通过年检考核现场检查工作和“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进行实地检查,发现问题将会严肃处理。经查目前,我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没有参与过法律服务咨询公司的相关活动,经过严格管理、严格要求有效提升了我市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水平。

五、强化宣传引导。为方面社会大众正确区别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咨询公司,选择聘用正规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3月份在局门户网站、市律师协会网站及政务公众号发布公告,公布全市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基本信息,公开律师事务所与法律咨询服务公司的区别,提醒社会公众正确识别律师和选聘律师,规避法律服务机构选择风险。同时将律师、律师事务所的监督电话、服务电话、投诉举报电话公布,方便人民群众查询、举报。各县区司法局也通过网络、广播、发放宣传材料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全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依法依规诚信执业,更好发挥律师队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职能作用。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您的意见建议,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协同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工作机制,采取强力措施,持续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市场的规范化,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临沂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生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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