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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4-0000067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关于规范行政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关于规范行政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2024-09-30   作者: 点击数:  

刘海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行政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根据您的建议,我们聚焦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分层开展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建立健全法律知识抽测制度和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先后3次组织全市行政执法人员抽查考试,考试平均成绩均比去年提升10%以上,执法人员专业素质明显提升。整理编撰“小过重罚”“舆情热点”类典型案例30件,以考促学、以案代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实操水平。目前全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共组织开展公共法律知识现场培训16场、网上统一培训1次,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组织本系统党规党纪培训、业务知识培训280余场、开展大比武大练兵等技能培训26场,轮训行政执法人员12000余人次。结合正在开展的党纪学习教育,将党规党纪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分级分类分层开展思想教育,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质、纪律意识和专业水平。目前,全市开展政治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廉政教育、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教育400余场(次),执法人员讲规矩、守纪律、强作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增强。二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办结行政执法领域问题线索41件、党政纪处分56人,比一季度分别下降44%、53%。

(二)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情况纳入执法事业单位高质量发展考核体系。

三是规范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关于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定和管理要求,定期评估行政裁量权基准执行情况并及时动态调整,组织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变化、裁量基准调整和行政执法工作实际情况,动态调整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裁量权基准名称、内容和适用起止时间等内容,指导各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公开行政裁量基准事项、“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督促执法部门在所有行政处罚卷宗内附裁量权基准,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载明,同时将裁量权基准适用情况作为法制审核重要内容,确保过罚相当、法理相融。

二、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聚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以及违法违纪多发等问题在全市连续两年部署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整治。3月11日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动员会召开以来,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迅速部署,积极推进,印发《关于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涉企执法问题攻坚行动的工作方案》,制定23项任务措施,明确责任单位和时间节点。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督导,就专项整治作出多次重要批示,指定分管副市长直接负责分管领域整治工作,形成“一把手”统筹全局、分管领导紧密配合、政府和纪委“双专班”推进、多部门协同参与的高效工作体系。各副市长专门抓、亲自抓分管领域整治,累计召开专题会16次,调研6次,听取汇报4次,批示7次。公开发布《纵深推进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开展涉企执法问题攻坚行动通告》《关于公布涉企检查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方式的公告》,公布举报电话、邮箱32个,设立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263个,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95名,全市各级共收集问题线索328条,查摆问题和风险点3138条,制定整改措施4798条,完成整改2603条。“双专班”采用“市县联动”“四不两直”等方式,开展专项督导624次,发现问题2173个。截至目前,已印发整治简报4期,整治通报2期,下发督办函139份,向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46条,督办各类问题200余个。4-7月,“12345”热线反映行政执法方面问题环比分别下降12.2%、28.7%、38.5%、28.3%,群众对执法工作满意度稳步提升。

三、持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行为

依托省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山东通”“爱山东”搭建全市“互联网+监管”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在全国范围内首次获批对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企业码”。所有涉企检查实行平台提报计划、系统智能匹配、部门联合检查、“扫码入企”比对、企业事后评价,强化涉企检查全过程监督,涉企联合检查平台被省大数据局评为全省大数据创新典型应用场景。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行为的通知》,从落实管理制度、严格规范行为、创新工作机制、加强领导监督等方面明确工作要求,建立健全规范涉企检查长效机制。印发《关于规范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的通知》《通用检查系统用户使用手册》,明确对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的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行为。将镇街执法检查纳入平台管理,加强对相关业务的指导培训,为全市156个镇街3063名执法人员开通移动监管权限,组织专题培训50余场次,培训人员8000余人次。联合市纪委监委开展平台使用专项督查268次,发现联合检查匹配度不高、内部审核机制不健全、随意使用绿色通道、有查不报等问题200余个,均通过下发督办函等方式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平台报备日常检查计划24741次,实现联合检查2404次,月均检查数3093次,月均数同期下降35%,入企检查频次大幅压减。2024年第一季度营商环境日常评价中,行政执法监管在营商便利度12个分指标中位列第二。

四、不断优化涉企执法服务水平

(一)优化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出台《关于全面推进行政执法领域分级分类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指导市直执法部门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和日常监管与企业风险分级分类结果有机结合,实行分级评定、分类监管、精准执法、动态调整。会同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督局制定印发《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模板)》,对行政处罚的类别、信息公示期限、公示平台、可申请信用修复时间及方式等内容进行明确,推动“两书同达”在行政处罚中落地落实。

(二)广泛推行说理式执法。梳理公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48915项,“不罚”“轻罚”事项清单由2021年的552项扩充至1097项,全市各级各部门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广泛适用“不罚”“轻罚”清单。制定说理式执法操作指南、行为规范、指导案例和执法文书,积极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执法为民理念深入人心,全市交通运输执法系统针对轻微违法情形,落实依法不罚、免罚、轻罚事项100项,减轻或不予处罚案件79起,减免罚款40余万元,截至目前,全市通过说理式执法方式办理案件280余起。上半年,全市办理不罚、轻罚案件4457件,减免罚款金额5732万元。第九轮“企业评部门”中,企业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改进感受度为97.3%,较第八轮提高6.25个百分点。

(三)推行涉企行政合法合规经营指导。出台《关于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工作的实施方案》,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编制行业合规指导清单8000余条,通过合规意见书、合规风险提示单等方式指导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构建“事前提前预防、事中审慎监管、事后巩固提升”的行政合规全过程指导机制。

五、持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

强化日常监督和重点监督,聚焦群众企业关注的重点执法领域,印发《2024年度行政执法监督计划》,定期深入基层、企业开展监督检查,每周召开一次执法监督专题例会,分析总结督导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同时加强对督导检查结果的跟踪问效,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建立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临沂首发”、纪检监察、检察监督、法治督察、政府督查合作机制,以联席会议方式定期分析行政执法领域存在突出问题,研究制定针对性强的解决措施,加大信息共享和案件移送力度,确保及时查处纠正行政违法行为。完善与纪委专班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机制,与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印发《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行政执法监督贯通协调工作办法》,落实监督闭环,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执法部门,采取通报批评、函询约谈等方式督促整改,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合力不断加强。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4号提案“关于坚持新时代枫桥经验 推进诉源治理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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