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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3-000005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3-09-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11号提案(关于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答复

2023-09-27   作者: 点击数:  

张学凯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宣传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认真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根据根据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特殊情况,采取规范管理、分类矫治,实施针对性的矫正措施,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矫治效能。全市目前在册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78人,全部单独成立矫正小组,并吸收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人员参加,全面提升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帮扶质效,确保未成年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的同时,帮助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主要措施有:

一、建立专业化机构队伍。在市、县、乡三级全面成立社区矫正委员会基础上,经编制部门批复,市、县区司法局加挂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县级层面,组建社区矫正大队;镇级层面组建社区矫正中队,形成了“局—大队—中队”的“一体三级”工作运行机制。在县矫正大队、中队,选拔配备社区矫正官,专职负责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按比例配备矫务长,专职从事日常监管和教育帮扶,形成“队长统筹协调、矫正官跟进督办、矫务长一线落实”的专业化管理模式。

二、推进监管执法规范化。依据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编印《社区矫正执法指南》《社区矫正实务手册》等执法规范手册,制定社区矫正工作标准流程,形成市域社区矫正执法文书,构建“清单+流程+文书”的一体监督管理体系。采取自查、互查、巡查、抽查等方式,市每季度、县区每月、乡镇每半月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安全隐患专项检查。通过抽查定位系统、现场点验、在线核验、集体教育、个别谈话等形式,全面掌握人员情况,确保动向清、情况明、实时掌控。特别是在各级“两会”及重大活动期间,加大核查频次,及时处置越界报警现象。

三、实现防控体系智慧化。建立“智慧矫正中心”,配置3D VR 模拟监狱、5G 移动执法车、定位装置等设备,以及自助矫正终端、智能执法记录仪、移动执法终端和人脸识别无感签到系统,实现“数据一体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依托“山东省智慧矫正平台”,通过矫务通、在矫通、协矫通等远程手机端 APP,“三通融合”推进执法人员对矫正对象实时管控和远程教育。利用平台的大数据优势,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信息化核查、电子档案管理、外出审批等,实现网上管、掌上管。

四、推动教育帮扶精细化。整合有关部门、社会组织资源力量,构建多元高效的教育帮扶体系,引导矫正对象以更加健康积极的状态回归家庭、融入社会。一是开展“社区矫正+正德育人”。将文化建设融入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制定《临沂市社区矫正教育提纲》,建立文化育心讲师团和心理修复专家库,实施“优质示范课工程”。平邑县依托传统文化深厚底蕴,成立全国首家设在社区矫正中心的“孔子学堂”;蒙阴县、费县分别依托孟良崮战役纪念馆、大青山战役纪念馆等红色教育基地,建立社区矫正红色教育讲堂;兰山区依托王祥故里孝文化资源,建立孝文化传承基地,通过多样化的文化教育,促使矫正对象主动改造、提升修养。二是开展“社区矫正+赋能圆梦”。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活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掌握技能特长,增强就业创业本领。河东区注册成立启航帮教服务中心,建立了集技能培训、创业孵化、就业指导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教育帮扶平台。罗庄区司法、人社、职业学院等联合建立培训基地,设有焊工、电商直播等26个培训工种。全市已建立各类教育帮扶平台25处,累计培训社区矫正对象8000余人次,有6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培训考核取得等级证书。三是开展“社区矫正+志愿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与开展公益活动相结合方式,鼓励支持社会工作者、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多元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全市共有7000名志愿者参与公益募捐、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各类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受教育帮扶社区矫正对象达2.3万人次。市司法局与临沂大学、兰山区法院签订“青橙”帮教协议,成立“矫家会”,实施回访帮教项目,累计帮助10名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完成学业。河东区组建由社区矫正对象和社区矫正志愿者组成的“新梦想”志愿服务队,累计开展文艺演出、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200余场次,让矫正对象在志愿服务活动中重拾社会责任感。

全市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工作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不足、教育方式单一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社区矫正支持保障力度,吸纳具有心理学、法学、教育学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参与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提升未成年教育矫正效果。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6号提案“关于规范行政执法 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二次会议第274号提案(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奋力开创法治临沂建设新局面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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