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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2-000006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83号提案(关于提高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83号提案(关于提高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提案)的答复

2022-10-27   作者: 点击数:  

庞岸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社会治理精准化水平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根据市里工作要求,市司法局牵头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专班,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相关工作。

一、扎实有序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今年以来,为切实加强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为北京冬奥会、全国全省“两会”和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自1月开始至11月底,先后组织开展北京冬奥会和全国全省“两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行动和“调解护稳定 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4月底,根据市里百日攻坚行动相关部署要求,制定了《临沂市司法局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负责督导指导协调全市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工作。今年以来,指导县(区)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797次,排查发现矛盾

纠纷2763件,预防纠纷1598件;1至6月份,全市一般性矛盾纠纷调解案件总数14789件,化解成功14678件。

二、巩固提升全市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召开专题会议,全面落实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指导县区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立、人员管理、场所功能、工作流程、案卷管理、标识标志的规范化建设,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和业务规范体系。目前,全市共建立4629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其中村居(社区)调委会4182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62个,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218个。持续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市骨干、县全员调解员培训制度,加强政治理论和专业能力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队伍综合素质。指导用好“山东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数据库、专家库。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员17212名,其中专职人民调解员4583名,全市共组织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9000余人次。全面贯彻落实省厅《关于做好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设立和备案工作的指导意见》,上半年已推动落实了医疗纠纷、学校安全、知识产权、金融保险、中小企业、广播电视、婚姻家庭等7个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整合备案工作。目前,全市共有重点行业领域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113个。

三、着力构建“一体化”沂蒙大调解新格局。创新完善人民调解和司法调解衔接机制,会同中级法院研究进一步加强诉调对接规范化建设工作,起草拟定了《关于实施“双轮驱动”战略,深化诉调对接的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诉源治理工作。继续升级“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着力推进乡镇(街道)“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强化指导协调、引导分流、重大疑难案件化解等职能发挥。着力构建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三中心一体化”,具有沂蒙特色的“一站式一体化”大调解新格局。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一站式”调解中心1个、县(区)级“一站式”调解中心13个(其中重点打造了罗庄区、兰陵县、临沭县、平邑县、莒南县、蒙阴县等6个省级示范性“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乡镇(街道)“一站式”调解中心153个,实现了“一站式”调解工作全覆盖。

下一步,针对提案中提出的相关问题和建议,市司法局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党委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指导做好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积极推进深化大调解机制暨“一站式”调解中心建设,全面推动构建具有沂蒙特色的大调解新格局。

一是继续组织开展好百日攻坚行动。将前期市局部署开展的“喜迎二十大 调解护稳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与全市大排查大化解百日攻坚行动结合起来,根据百日攻坚行动的目标要求,指导协调各县区和市直部门进一步加强一般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各项举措,明确各县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任务措施和有关工作要求,细化下一阶段工作任务。

二是继续指导好排查调处工作。指导县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按照规定配备人民调解员,加强与网格员、警务协理员等力量衔接,强化作用发挥,积极参与乡镇(街道)、村居(社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面梳理排查一般性矛盾纠纷,通过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行业性调解组织集中排查化解一批影响社会稳定的一般性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可防可控的民事纠纷转化为刑事案件,坚决防止发生“民转刑”命案;坚决防止发生因矛盾纠纷激化引起的群体性事件。

三是继续发挥好指导调解工作职责。着力加强乡镇(街道)“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建设,进一步指导各县区加强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组织召开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培训工作会议,充分发挥调解工作职能作用,督促落实百日攻坚行动和调解护稳定专项行动,指导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会同市住建局,指导建立物业纠纷人民调解组织,构建全市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体系;指导在全市范围内分层分类开展集中培训,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水平。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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