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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2-00000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96号提案(关于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296号提案(关于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2022-10-27   作者: 点击数:  

文欣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扎实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市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关心。我们对提案中涉及我单位关于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工作方面的事项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提案非常全面,对如何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

正如您提案中指出的那样,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历来是党和国家治国理政及社会治理的重要范畴,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确保他们身心健康,就是保护社会和谐健康发展,保护民族的希望和未来。

近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党委政府工作重心,全面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水平,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和成效。

一、做好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合法权益

(一)加强服务网络建设,努力打造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圈。我市不仅在各级团委、工会、妇联等部门均设有法律援助工作

站,还在基层乡镇和街道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村居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充实完善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力量,及时有效地为妇女儿童群体提供法律服务,构建出多层次分布、多力量参与、全覆盖的妇女儿童法律服务网络。各县区也积极抓好法律援助工作,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时效性。

(二)大力普及法律援助知识,切实强化妇女儿童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近年来,我市全面加强了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宣传力度,市司法局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将法治元素融入廉洁教育馆、人防馆、科技馆、消防馆、国防馆、沂蒙精神及红色革命传统教育阵地馆等十二个专题教育馆,全面提升学法效果。扎实开展了法律援助参与乡村振兴等工作,做好农村妇女儿童的法律援助宣传。在重大节假日或纪念日,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乡村、进商店、进工厂、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活动,将触角延伸到妇女儿童群体的身边人,进行义务法律咨询和宣讲。同时,还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法律援助政策,各县区也积极利用县电视台《行风热线》《律师说法》等栏目宣传法律援助,引起全社会关注和支持。

(三)继续加大服务力度,努力提升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水平。我市逐年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市委市政府于2017年出台《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实施办法》,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调整为低保的3倍,更多的妇女儿童群体获得了法律援助。2020年11月,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着眼法律援助便民惠民利民,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确保更多困难群众享受优质法律援助服务。2021年,转变服务方式,坚持创造性开展工作,完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信息共享机制,扎实推进“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在平邑县开展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清单试点工作,在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鼓励社会各界法律人才主动参与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逐步形成,真正拉进了与群众的距离。2021年,全市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26854件,连续两年突破2万件,办理妇女法律援助案件2987件,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38件,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二、做好妇女儿童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一)指导做好婚姻家庭纠纷调解组织建设。落实《关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着力推进婚姻家庭等重点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应建尽建。目前,县区婚姻家庭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到100%,实现了市域全覆盖。同时,市司法局将婚姻家庭调解室建设纳入全市品牌人民调解室创建体系中,建立相应的调解工作制度,进一步细化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卷宗制作和管理,明确调解工作纪律,实现婚姻家庭调解室有场所、有标识、有人员、有制度,确保婚姻家庭调解室规范运行。依托全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积极协调市妇联、市民政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加强对婚姻家庭调解业务指导,整合律师、法律援助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动婚姻家庭调解室通过全市“一站式”调解工作体系,积极参与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成为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的坚强阵地。

(二)指导建立婚姻家庭纠纷三级联调工作机制。将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调处纳入全市基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三级调处责任闭环”。在村居(社区)依托基层矛盾纠纷网格化体系,着力整合调解员、网格员等资源,坚持日排查制度,及时发现调解婚姻家庭矛盾隐患。在镇级依托乡镇(街道)“一站式”调解中心,整合司法、信访、派出所、热线办等工作力量,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和信访事项集中调处化解,实现绝大部分矛盾纠纷不出镇。在县级依托县(区)“一站式”调解中心,坚持平台吹哨、部门报到,实行统一流转、办理、反馈的闭环处置机制,构建“一平台受理、一站式服务、一揽子解决”服务模式,确保婚姻家庭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县级。近年来,全市婚姻家庭调解组织共调解纠纷11256件,调解成功11132件,调解成功率达98.9%,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达100%,为全市社会大局持续和谐稳定作出了应有贡献。

(三)指导组建婚姻家庭纠纷调解专职队伍。认真贯彻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的《临沂市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健全选聘制度,提高队伍建设质量。按照“人员职业化、工作专业化、待遇工薪化”的工作目标,大力加强婚姻家庭纠纷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任职选聘制度,主动对接全市综治基层基础网格服务管理体系,优先从基层网格员中聘用专职调解员,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排查发现矛盾纠纷优势和人民调解组织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优势,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拓展工作思路,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市有关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和保障政策,加大工作协调力度,本着立足实效,整合资源力量,精干高效的原则,做好专职人民调解员指导管理工作,进一步明确和强化村居(社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排查调处基层矛盾纠纷的职能,实现“人员专职、职能落地、效率提升”的工作要求。目前,全市已实现了每个婚姻家庭纠纷调委会至少配备3名专职人民调解员,有效推动了队伍层次和结构优化升级。

(四)完善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保障。积极落实经费,保障队伍建设升级。指导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意见》和市两办《关于加强全市基层人民调解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的规定,建立健全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将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统筹发放,健全完善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切实保障了婚姻家庭调解室工作的正常开展。指导各县(区)将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人民调解员补贴经费以及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确保落实到位、专款专用。同时,积极探索政府向法律服务机构打包购买调解服务的新模式,推动经费保障制度多元化。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一)提升法律援助工作质效。立足“应援尽援”目标任务,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服务质量,推动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工作再上新台阶。继续加大法律援助网络建设力度,积极协调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建立完善工作联动机制;继续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有针对性、实效性的宣传活动,突出专题化、主题化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影响力;继续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优势,进一步强化监督机制,提高妇女儿童法律援助案件办案和服务质量,确保维权人员及时得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二)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一步加强婚姻家庭调解业务指导,健全完善婚姻家庭相关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将婚姻家庭调解工作纳入全市“一站式”调解工作体系,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实现集中受理、协同指挥、分流转办、调处化解、跟踪督办、评估反馈为一体,充分发挥“山东智慧调解系统”的线上平台优势,实现“线上+线下”融合,“一站式”一条龙服务,做到婚姻家庭相关矛盾纠纷“闭环式流转,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

再次感谢您对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真正把妇女儿童法律服务工作打造成为地方党委、政府密切联系社会弱势群体的桥梁和纽带!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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