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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1-000014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78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法治环境建设 构建法治新农村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78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法治环境建设 构建法治新农村的建议》的答复

2021-10-29   作者: 点击数:  

朱孟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农村法治环境建设构建法治新农村的建议》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以及对农村法治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现将提案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深入开展“法律进乡村”主题宣传活动

立足农村实际,结合送法下乡、法治扶贫、结亲连心等各种形式,把与乡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送到群众身边,把与“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相关政策文件送到群众身边,围绕法治乡村建设、精准扶贫、依法信访、乡村振兴等主题,针对农村留守老人、儿童、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对象开展专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七五”普法期间,普法志愿者、普法讲师团队伍依托“3·8”、“3·15”、“4·15”“12·4”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分发宣传资料、开展法治咨询、举行普法讲座等形式,把最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时间送到农村群众手中,把事关农民切身利益的《土地管理法》《土地承包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宗教事务管理条例》、扫黑除恶、禁毒等法律知识送到村民身边,在广大基层农村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工作的精准性和实效性

2021年6月,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临法办发〔2021〕5号),《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教育为指导,持续推动宪法、党内法规、民法典、安全生产、优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等多领域普法宣传,《意见》明确提出:“结合‘四德’建设、‘三下乡’、村(社区)‘两委’换届和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农村普法宣传侧重于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的特点,在普法内容上进行侧重倾斜,紧紧围绕农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注重法治宣传教育内容的实用性,进一步提高农村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农村普法中的因人普法、因事普法、因时普法,使宣传内容更加贴近农民群众生产、生活。

坚持因人普法,根据农村人群不同特点,做好不同人群法治宣传工作,普法工作要突出重点村(如信访村、宗姓村)、重点人群(如刑释人员、外来务工人员)、重点年龄层次(如老年人、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坚持因事普法,鉴于现在农村矛盾的解决仍然以调解为主,根据农村矛盾纠纷的不同性质,将普法宣传贯穿于人民调解过程中,调解员根据矛盾纠纷不同性质开展针对性法治宣传,力争将每一次调解都变成一次普法过程,进一步提高普法宣传的实效性;坚持因时普法,根据农村特点,抓住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机,对村民进行《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选举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抓住春节农民工返乡时机,对村民进行《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等。

三、深入推动农村法治文化建设

大力推进农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推进法治宣传栏、法治宣传一条街、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书屋等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目前已经实现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在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全覆盖;同时加大乡镇法治宣传教育阵地建设维护投入,对农村普法阵地实行定期维护更新,及时更新法治宣传内容,健全配套安全设施等,不断提高现有阵地的利用程度。先后涌现了兰山区东苗庄社区法治文化广场、沂南县张庄镇法治文化主题公园、费县探沂镇王富社区等一批优秀的省级法治文化教育基地和法治宣传教育基地。

鼓励农村法治文化创作。推进村居法治文艺宣传队建设,鼓励把涉及婚姻家庭、相邻关系、治安管理等法治案例编排成文艺节目,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法治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农村“接地气”的普法形式,组织法治文化艺术展、法治文化征集评选活动,开展法治文艺展演、春节法治对联赠送等系列活动,繁荣农村法治文化艺术创作,罗庄区的普法柳琴戏、平邑县的普法“庄户剧”等都深受群众欢迎,全市200多个普法剧团、普法文艺宣传队常年活跃在普法一线,形成了区域有特色、有亮点的法治文化特色品牌。

四、不断充实农村法治队伍建设

2021年6月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增强普法工作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意见》(临法办发〔2021〕5号)中明确指出:“启动实施‘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使‘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成为农村普法宣传、法律服务、纠纷化解、依法治理的重要力量。”目前全市已有八个县区专门发文,安排部署组织该项工作。其中,费县根据工作情况撰写的《费县司法局开展村居“法律明白人”工作案例》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并被司法部评为精选典型案例。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结合省厅工作要求和临沂工作实际,制定市级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的指导性工作意见,明确基本条件、主要职能、选拔程序、培训管理等。紧紧抓住村“两委”班子成员、党员、村民代表等“关键少数”,加强农村基层法治队伍建设;推进“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逐步完善村民自荐、考核上岗等选拔程序,通过定期培训、考核等的方式,最大限度发挥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弘扬法治、定分止争的积极作用。

五、扎实开展“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

严格按照创建标准,定期研究深化法治创建工作思路措施,扎实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考评督导,对评选出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复核;贯彻落实“四民主、两公开”制度,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开展依法治理,充分发挥村(居)委会、行业协会、区域商会推进自治自律的积极作用,深入发掘乡贤文化、道德楷模的感召力、影响力,推进基层社会自治、德治、法治建设。目前已圆满完成了第八批全国、全省、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推荐评选命名工作,临沂市辖区内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增加到23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增加到74个,全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数量达到699个,各县区均开展了县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实现四级联动。

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一次会议第3号提案(关于加快“一站式”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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