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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1-000013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1-10-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73号提案《关于“互联网+”背景下新的“立案难” 促进诉讼便利化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73号提案《关于“互联网+”背景下新的“立案难” 促进诉讼便利化的建议》的答复

2021-10-29   作者: 点击数:  

朱正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互联网+”背景下新的“立案难” 促进诉讼便利化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关心和支持!现结合我局职能,答复如下:

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各地纷纷推行网上立案,给当事人带来极大的诉讼便利,有效节约了诉讼成本,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互联网”背景下新的“立案难”问题还有不同程度的存在,市司法局立足自身职能,为解决“立案难”问题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积极配合推进智慧法院建设

为方便律师工作,提高诉讼效能,市司法局积极配合市中级人民法院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要求各律师事务所按照智慧法院建设要求,配齐配全互联网电脑、扫描仪、高拍仪等信息化设备,上传符合条件的电子诉讼材料,提高网上阅卷和文书生成质量,提升审判质效,降低劳动强度,促进服务升级。同时,要求全市广大律师以这次智慧法院建设为契机,加强业务学习,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把握信息革命的机遇和挑战,在推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和法律服务工作深度融合,加快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中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建立协调机制

我局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建立议事协调机制,成立工作协调小组,由我局分管领导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管领导分别担任各自牵头负责人,建立常态化的工作协调机制。

三、召开专题座谈会

我局与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该提案会商后,市中院牵头召集辖区各基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举行专题座谈会,要求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的精神,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及时审核通过并依法立案,对不具备受理条件的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要求全面废止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土政策”,杜绝人为增加受理案件的障碍条件,对违反规定的予以惩戒。同时,协助市中级人民法院召集辖区基层法院立案庭负责人研究制定市辖区各基层法院民商事立案登记的统一审查标准,统一立案尺度,立案条件具体而明确。继续强化服务措施,加强辖区内诉讼服务中心和信息化建设,实现公开便捷立案,切实推进网上诉讼与执行立案,为当事人行使诉权提供便利。

四、下一步措施

我局将进一步按照省市有关要求,为促进诉讼便利化、解决立案难问题履职尽责。第一,我局将进一步完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工作联系机制,及时反馈普通群众、市场主体等面临的诉讼难题与障碍。第二,我局将通过窗口服务、诉讼服务微信群等不同方式积极联系律师、法律工作者及诉讼群众,积极主动了解并协助相关主体解决立案难、诉讼难等问题,为实现诉讼便利化切实履职。

再次感谢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关心和支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五届五次会议第178号提案《关于加强农村法治环境建设 构建法治新农村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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