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于升凤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水利部门水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议”(第20240031号)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答复如下:
今年来,市司法局、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省司法厅《关于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实施意见》(鲁水政字〔2024〕2号)文件精神,及时将意见转发县级水行政执法部门、综合执法部门、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压实水行政执法主体责任,完善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规范水行政执法行为,提高水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积极推动解决当前水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积极配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党委机构编制部门推动全市水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水行政管理与水行政执法的协同高效,增强水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水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临沂市司法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