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
现将王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制定《临沂市养犬管理条例》的建议”(第20240194号)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答复如下:
《临沂市养犬管理条例》已经作为年内调研项目列入《临沂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地方立法计划》和《临沂市人民政府2024年立法工作计划》。《条例》由市公安局负责起草,市司法局作为合法性审查部门,将配合做好调研、论证修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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