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孙百琴代表提出的《关于建立临沂市立法公园,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直通车”作用的建议》(第20230331号)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近年来,我市积极推进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通过因地制宜设置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等区域,集中展示法律法规、法治故事、格言警句等内容,通俗易懂地解读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以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法律知识,激发干部群众的学法热情,在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中不断增强法治文化的影响力、渗透力和感染力。目前,全市已建成各具特色的法治文化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共计300余处,例如兰山区在东方红广场高标准打造一处以民法典为主题全民法治教育公园,郯城县依托马头镇鲁南第一支部旧址,打造具有郯城特色的红色法治文化一条街等,让广大群众在休闲娱乐的同时收获法律知识。
二、发挥立法联系点作用
为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确定了包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20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市政府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市司法局积极推动立法联系点参与政府立法。一是推动立法联系点参与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论证工作。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参加政府规章项目论证会,参考意见建议完成了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二是组织立法联系点对《临沂市法治乡村条例》《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提出意见建议;三是邀请立法联系点代表参加《临沂市供热条例(修改)》《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红色旅游促进办法》等法规规章的立法论证座谈会,并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吸纳。
在总结提升立法联系点参与立法工作实践经验基础上,深入研究论证,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了《临沂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并以临沂市司法局文件下发,已于2023年1月1日实施,进一步明确了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的选定条件、选定范围、选定程序、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等内容,对立法联系点全面参与立法的立项、起草、调研论证以及立法后评估等工作作出规定,进一步推动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继续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作用,最大限度畅通“民意直通车”,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立法的制度设计中;积极探索创新立法联系点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参与民主立法的经验,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多方面的功能,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
二是持续深入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在现有法治文化阵地基础上结合重大时间节点、社会热点,定期更新法治宣传展板内容,增加立法联系点等工作宣传。利用法治文化公园展示宣传我市立法成果,对省市相关法规草案进行公示,收集基层群众的意见建议。设置“以案释法”专栏并及时更新,通过对真实案例进行解读的形式,促进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识。让群众在休闲娱乐中学法,在潜移默化中提升法治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