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李建荣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议案》(第A20230096号)中涉及司法行政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按照“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的指示要求,深入贯彻上级关于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工作要求,实施营商环境提升工程,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努力为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优质法治保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发挥立法职能,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保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年初制定市政府立法、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以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范性文件为依据,严格进行审查把关。做好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开展了产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招投标以及歧视性和不公平市场待遇政策措施、外商投资、涉及行政处罚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活动,全面清理了建市以来的市政府文件,废止493件,宣
布失效660件。积极参与《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立法工作,做好文本起草及合法性审查,牵头做好“法治保障”专门章节的起草工作,明确了17条优化法治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印发《关于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的责任分工,健全了工作措施机制,为营商环境建设提供法治支持。
(二)加强执法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公示执法人员信息22868条、公开执法结果信息2526481条,配备法制审核人员1256名,审核重大执法决定26461件。二是强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督。组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涉企执法”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重点对委托行政处罚、乱罚款、《行政处罚法》实施情况等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食品药品、公共卫生、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等涉企重点执法领域进行重点监督,为全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组织有关部门查找问题250条,制定整改措施600余条。三是全方位全流程监督行政执法行为。积极争取司法部将我市作为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市,印发《实施方案》,明确13项试点任务,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效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建立涉企行政执法备案制度、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制度、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投诉举报制度,开展试点工作品牌创新活动,确定了30个品牌项目,推动试点工作见成效。
(三)健全法律服务体系,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政务服务。积极参与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品牌创建等改革,推动行政许可“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49件法律服务事项实现初审即时办结,154项事项实现跨省、全省、全市“通办”。持续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推广容缺办理。开通涉企公证受理“绿色通道”,提供预约、专人、延伸服务。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展企业并购、拍卖、抵押等公证业务。拓展涉及名誉权、知识产权和民商事违约的证据保全公证业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二是推进法律服务便民利民。制定出台《临沂市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清单》,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融合发展,建设应用智慧调解、在线公证、仲裁办案等系统,进一步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方便企业、群众获得法律服务。三是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化“法律服务代理”机制建设,调整充实由260名律师组成的市县两级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团,深入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咨询、法治体检等服务,解答企业遇到的法律问题,帮助企业运用法律手段防范和控制经营风险。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法律服务进万家”活动,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自身诉求,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高质效的法律服务。四是开展涉企服务专项活动。开展“法治护航民企发展”暨法律服务进商会、进企业活动,组织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干警职工以及律师、公证、仲裁、复议等法律服务人员组建专项法律服务团队,深入商会、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法律咨询等服务,实行“公证+调解”模式,助力企业依法经营、防范法律风险,让民营企业得到实实在在的法治扶持。
(四)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为营商环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一是加强涉企普法宣传组织领导。加强对营商环境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的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列入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出台《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推动各级各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加强各自领域涉企法律法规的宣传,着重围绕企业负责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经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推进诚信守法企业建设。二是加强涉企法律法规宣传。开展全市优化营商量环境专项普法行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全过程,既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又提高行政机关、执法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为建设一流营商环境聚力蓄能。创新普法方式,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向企业提供“点单式”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涉企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成员、普法志愿者作用,深入各类企业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宣传解读《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最多跑一次”惠企便民政策,为企业提供政策咨询和答疑服务。今年来,组织普法志愿者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900余场次,“沂蒙普法”微信公众号连续转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性文件、案例等达60余条,累计阅读量高达7000余人次。全市共开展专题普法宣传活动180余场次,发放《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手册10000余本、悬挂宣传条幅2000余条、现场解答企业咨询3000余人次。
二、下一步打算
(一)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作用,对涉企和群众关注、反映强烈的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实现重点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
(二)进一步强化营商环境建设制度保障。积极推进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等立法项目,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领域相关法规政策“立改废”,做好与外商投资法不符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加大对涉及市场公平竞争、招商引资、招投标等领域文件的审查力度,全面清理有悖于平等保护、违反公平竞争的内容,堵塞影响激发市场活力的漏洞。
(三)进一步提升专项普法工作成效。开展好围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普法活动,将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过程,既增强市场主体依法经营、依法维权的能力,又提高行政执法机关、政法部门工作人员的依法履职水平。加强对营商环境方面相关法律法规法治宣传的安排部署和指导检查,创新普法方式,提高专项普法的质量和实效,努力营造全社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向企业提供“点单式”普法宣传,不断提升涉企法治宣传教育的精准性、实效性,提高企业经营者和员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
(四)进一步提升涉企法律服务效能。加大法律服务资源整合力度,积极引导公证、仲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机构和人民调解组织对企业开辟绿色服务通道,为面临危机困难的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减免法律服务费用。提高涉中小投资者仲裁案件简易程序标的额,加快案件办理,对困难中小投资者减缓仲裁收费。深入开展“法治护航民企发展”活动,组织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等法律服务,帮助企业合法经营,依法依规解决遇到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