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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2-0000073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2-10-27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16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议案)的答复

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165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议案)的答复

2022-10-27   作者: 点击数:  

我局收到《关于配合提供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函》后,高度重视,积极对尹相坤等10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议案》(第A20220165号)进行了认真研究,现就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的内容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完善联动协调机制方面。今年,我市被司法部确定为开展省市县乡四级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市。制定出台试点工作方案时,将“优化执法协作衔接机制”作为重要任务列入试点工作,明确提出在市县乡各级建立健全部门间协调配合机制,加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和业务主管部门之间的执法协作,推动审批部门与监管部门协同配合、服务联动,避免监管漏洞;完善乡镇(街道)与上一级相关行政机关移送行政执法案件协作机制,防止执法部门之间相互推诿和工作脱节。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加强工作调度,积极推动各级各部门,特别是乡镇(街道)加强落实,不断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加强执法业务培训方面。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提升全省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的实施意见》,组织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和新修订《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活动,推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对本系统、本单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法律知识培训和岗位培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及行业法律法规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切实提高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服务意识。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5月7日

  
上一条:对市二十届人大一次会议第A20220176号建议(关于尽快制定《临沂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人大第十九届六次会议第20210149号建议《关于监督乡镇层面依法执法规范执法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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