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金浩代表提出的《关于尽快制定<临沂市河道管理条例>的议案》(第A20220176号)中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根据《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办法》《临沂市人大常委会地方性法规草案起草规定》,《临沂市河道管理办法》作为地方性法规,应当由市人民政府水利部门向市人大常委会提报立法建议项目,在立法建议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后,开展相关立法工作。市司法局作为合法性审查部门,将配合做好调研、论证修改、合法性审查等工作。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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