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和《2021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2020年度政务公开考核评估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确定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如下:
1.组织编制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要求,结合实际和年度重点工作,组织编制《临沂市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认真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和立法草案预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立法草案等,及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决策依据、决策草案、立法草案等,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及时进行结果反馈,向社会公开意见收集情况、意见采纳情况、未予采纳的理由等信息。
3.完善会议公开机制。进一步扩大会议公开公众参与范围,修订完善利益相关方、媒体、专家等列席会议制度,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办公会议议题,有关科室、单位均应提出利益相关方列席会议建议。加强会议公开和议定事项及政策解读公开工作。
4.优化政策文件公开。健全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度,拟制公文时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对不予公开及依申请公开的文件说明理由,随公文一并报批。对于主动公开的政策文件,按照“谁起草,谁公开”的原则,政策文件起草科室、单位应在印发后7日内将政策文件公开至“政策文件”专栏,列明文号、成文日期、发布日期、有效性等,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后3个工作日内发布解读材料至“政策解读”栏目。
5.加强管理和服务公开。做好司法行政权责清单公开工作,及时发布并动态调整市司法局权责清单和职责边界清单。加强行政执法公示,建立健全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依法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等信息。编制并公开服务指南、执法流程图,明确执法事项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按时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执法结果信息以及上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有关数据。加强“放管服”公开,及时公布并动态调整证明事项实施清单、政务服务事项目录和办事指南、“双随机一公开”计划、方案、结果等。
6.强化决策执行落实公开。围绕市《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分工安排,按照“谁落实、谁公开”的原则,各承办科室、单位应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重要部署执行公开”专栏及时发布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以及工作进展、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积极做好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公开工作,主动公开办理复文和总体情况,推动决策执行和落实。
7.严格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在专门栏目集中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和公共资源配置交易信息,主动发布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内容。
8.持续优化政策解读。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凡是主动公开的规范性文件、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各起草科室、单位均应在文件发布3个工作日内主动发布政策解读材料,并与政策文件相互关联。改进政策解读形式,充分利用动漫、视频、图解等形式提升解读实效,解读内容应包含对政策背景、决策依据、出台目的、重要举措等方面的实质性解读,全面提升解读质量。
9.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信息公开申请承办科室应充分履行调查职责,详尽说明有关申请事项的调查结果、答复意见、政策依据、适用法律。落实依申请公开办理责任,规范审核报送程序。依申请公开答复应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避免复议诉讼纠错情况发生,努力让申请人满意。
10.扎实搞好政民互动。优化互动交流平台建设,定期开展在线访谈、开放日、网络问政、电视问政等多种形式的公众参与活动,并及时将有关信息更新至门户网站互动交流平台有关栏目。认真做好办事咨询、法律咨询留言答复工作,及时公开留言答复情况和留言受理反馈情况统计数据。
11.积极做好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宣传工作。各科室、单位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形成的有关政务公开工作经验、典型做法、事迹案例、重要举措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送,由办公室择优选取优秀典型案例或经验做法向上级机关投稿报送,不断扩大司法行政政务公开影响。
1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提高网站平台信息发布质量,优化高级检索和智能检索等站内检索功能,提高搜索结果的准确性、易用性并实现分类展现。提高网站无障碍建设水平,为特殊人群及老人提供便捷浏览服务。推进网站新媒体建设,在门户网站明显位置提供有效链接,强化发布、传播、互动、引导、办事等功能。
13.及时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维护更新。及时公开计划规划类政策文件、部署业务领域重点工作计划有关信息、下步工作重点及打算等并统一更新至计划规划专栏。定期汇总司法行政业务数据并更新至统计数据栏目。主动做好机构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开工作,实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完整全面,公开信息有效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