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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585729837/sfj/2020-000006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0-11-24  发布日期  2020-11-24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司办发〔2020〕6号 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临司办发〔2020〕6号 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2020-11-24   作者: 点击数:  

解读地址:http://sfj.linyi.gov.cn/info/1018/7902.htm

各县(区)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

现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司法局办公室

2020年11月23日



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实施意见


法律援助是政府主导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服务质量是衡量法律援助工作成效的核心内容。为深入贯彻《山东省司法厅办公室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的通知》(鲁司办〔2020〕31号)精神,确保《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落到实处,保障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促进我市法律援助事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上级工作部署要求,决定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发展理念,全面落实政府责任,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着眼民生,应援尽援,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强化工作队伍建设,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能力,提高群众满意度,树立法律援助良好形象,为困难群众提供及时、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更好地服务群众法治需求和法治临沂建设。

(二)目标要求

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援助需求,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加强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使法律援助的群众满意度明显提升;努力健全工作机制,实现法律援助全覆盖,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继续加强工作保障,推进各项任务落实,使法律援助更好地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通过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档升级,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大幅度提高,社会化程度不断增强,公益性充分体现,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保障作用明显发挥。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严格依据《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优化服务环境,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建设与服务困难群众工作需要相适应的法律援助服务设施。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优化案件结构,完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机制,提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拓展服务新领域,科学规范工作站建设,充实完善法律援助联络员,全面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努力完善法律援助服务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行“互联网+法律援助”,打造立体化、全地域的普惠、便捷、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实现与有关单位的信息共享和工作协同,更好地服务群众。

(二)优化服务流程,增强法律援助服务满意度。按照《标准》要求,推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一站式服务、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AB岗工作制、失责(过错)追究制,规范咨询、申请、受理、审查、指派等服务流程,提高服务质量。推行“一次办好”服务,降低法律援助门槛,严格执行低保3倍的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明确农民工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实施困难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承诺制,对虚假申报的,纳入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深入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提供法律帮助。夯实热线平台建设,确保“12348”法律援助咨询专线电话畅通。开展志愿服务,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推行“点援制”、“资深律师法律援助专项行动”,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受援对象提供电话预约、上门受理服务。

(三)夯实队伍建设,强化服务人员能力素质。加强机构队伍建设,配齐配强人员,法律援助律师或法律援助专业人员占比达到40%以上,确保人员结构适应法律援助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和防止“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庸懒散”,使法律援助队伍服务意识有新的增强,工作作风有新的改进,能力水平有新的提高。抓好党建工作,壮大党员队伍,充分发挥党员引领作用。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法律援助,广泛利用社会资源,支持、引导、监督和规范各部门及团体利用自身资源开展法律援助活动,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与群众团体维权工作的衔接。扎实做好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完善培训体系和培训机制,将《山东省法律援助服务标准》的培训学习纳入年度培训任务,提高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强化全市法律援助队伍整体素质。

(四)加强服务监督,提高法律援助便民工作质量。规范服务行为,强化工作监督,实现对法律援助案件咨询、申请、受理、指派、办理情况等环节的实时掌控,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推动法律援助工作规范运行。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制度,对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和案件质量进行等级评价。建立完善法律援助办案监督制度,通过旁听、电话回访或上门回访的方式监督办案质量,重大、疑难案件要做好集体讨论。加强投诉查处工作,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机制,做到有诉必受理、查实必处理并通报,提高投诉处理工作水平。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社会监督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对法律援助管理人员和实施人员做好监督。

(五)加强经费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科学预算本地法律援助需求量、办案经费支出以及法律援助宣传、人员培训等经费量,合理编制年度法律援助经费预算,确保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顺利开展。加大政府购买法律援助服务力度,研究制定相关办法,吸纳社会工作者参与法律援助。建立办案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经费保障和管理。实行办案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差别化案件补贴发放制度,根据案件办理质量确定补贴发放数额。建立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法律援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严禁挤占、挪用、违规发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合理合法,确保经费规范有效。

(六)营造浓厚氛围,筑牢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宣传工作长效机制,利用各种渠道,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让广大群众了解法律援助制度,扩大法律援助工作社会知晓率,为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顺利实施营造浓厚的氛围。聚焦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整合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法治宣传等职能,主动作为,及时提供优质高效的宣传服务,扩大法律援助服务覆盖面和社会影响力。以法律援助宣传月、法治宣传等活动为契机,宣传法律援助知识,组织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开展法律援助志愿活动,帮助弱势群体维护合法权益,让更多的群众深入了解法律援助、知晓法律援助。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要充分认识在全市全面推行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落实责任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明确时间节点和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做到解决问题与为群众办实事相结合,坚持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与树立行业新风相结合,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深入开展。

(二)坚持问题导向,创新工作进展。要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短板,规范工作人员服务行为,明确岗位职责,对服务质量实施全程管控。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新情况和新问题,认真研究制订及时有效的工作措施,增强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的敏锐性、前瞻性和创造性。要加强督导落实,对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出现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违法等典型问题,要严肃查处,力求达到群众满意的效果。

(三)抓好统筹协调,做好结合文章。要切实把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融入法律援助整体工作格局,与做好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相结合,与日常服务管理相结合,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格局。要及时总结标准化便民服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成效,积极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亮点经验、典型事迹、典型案例,讲好法援故事,树立法律援助工作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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