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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171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8-03-12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8-03-12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司法局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并附《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路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22990,电子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7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市司法局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建立了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及时主动公开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信息。主要形式是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临沂司法行政简报、政务两微、新闻客户端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报送、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规定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及时准确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报送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三)建立信息发布配套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强化制度落实,从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保密性。

(四)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部分,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在公文制发环节,审签单设立“公开属性”栏目,并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制定政策解读制度,将政策解读与政策制定同步考虑、同步安排,对拟以市委市政府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出台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起草代拟稿时,制定解读方案,随同政策性文件,同步按程序审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2017年对《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意见、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司法鉴定收费行为、公证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标准等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读。统筹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充分发挥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注重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让群众看得懂、记得住、信得过、用得上,提高社会认同度和群众满意度。加强政务舆情回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制定《临沂市司法行政系统舆情监测应对工作办法(试行)》,成立舆情应急处置引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开展舆情危机的监测、督办、引导、化解工作。下设办公室,由负责新闻宣传工作的部门牵头,负责舆情监测、报告,制定引导方案,组织开展舆论引导和化解工作。2017年成功处置舆情一起,并及时向市委交办单位回复,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四、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

今年,市司法局共办理市人大建议2件,市政协提案9件,内容涉及法治进校园、学生意外事故协调、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教育系统落实法治教育、律师助力精准扶贫、村(社区)“法治长廊”建设、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解决群众“信访不信法”问题、加强《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宣传贯彻、一村一法律顾问等方面。市司法局按照办实事、求实效的原则,积极认真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并对每件建议、提案进行认真答复。在临沂市司法局门户网站设立“建议提案办理”专栏,及时公开相关办理结果。

五、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一)做好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第一期)工作的通知》要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抽调各科室精兵强将具体负责工作的推进,为工作开展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入落实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暨政务信息资源普查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及时召开局专题培训会讲清讲明任务,开展目录编制工作指导,确保了参与目录编制工作的人员工作任务、工作方法双清楚。依据局“三定”规定和权责清单编制目录的基础上,认真梳理政务信息资源,并积极与上级部门对接,确保有关数据的一致性。同时,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和填报要求上报,按时、保质的完成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工作,编制完成并按时上报了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共32项、233条。做好了公共数据开放工作,按时完成并上报了开放目录确认和数据归集上报,共编制开放数据10项、2950条。

(二)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认真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4月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2017年临沂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信息,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7年收支预算总表》《2017年支出预算表》《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并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专门说明。及时公开市司法局部门决算信息,包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对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按规定格式作了文字说明。

(三)围绕惠民生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网上公共法律服务大厅”,做好“12348”法网网上值班解答,不断满足广大群众法律需求。认真编制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业务的工作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示,便于办事群众及时掌握司法行政业务流程。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7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1条,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10条,占3.4%;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业务公开信息278条,占95.5%。

详细如下:

1、机构设置人事类

公开了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公示了法医司法鉴定所新增司法鉴定人情况。

2、规划计划类

公开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公开了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

3、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

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领导考查调研情况;本机关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7年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八、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7年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

九、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2017年,我局积极开展对局外网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信息公开栏目上已公开的信息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十一、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7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产生的政府信息均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内与其他业务信息一同公布。

十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距离群众满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要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加大培训力度,营造浓厚氛围。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培训覆盖面,对各科室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公开工作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附件【2017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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