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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19-000001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9-03-28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9-03-28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司法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并附《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sfj.linyi.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路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22990,电子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2017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总体要求,围绕司法行政改革发展,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不断加大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切实发挥信息公开的监督约束作用,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8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08条,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16条,占2.25%;规划计划类信息4条,占0.56%;业务公开信息621条,占87.7%,党建信息63条,占8.9%,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信息14条,占1.98%。

详细如下:

1、机构设置人事类。公开了机构编制、领导分工,公示了律师、公证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情况,公示了市法律援助中心变更住所情况,公示了法医司法鉴定所新增司法鉴定人情况。

2、规划计划类。公开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公开了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和培训计划。

3、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领导考查调研情况;本机关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等。

4、党建工作类。公开了本系统党风廉政、党建工作典型经验,开展的各类教育培训活动及“结亲连心”工作情况

5、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公开了涉及法治宣传、律师、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法治扶贫等工作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及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sfj.linyi.gov.cn/。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收到信息公开申请4次,均已按时予以答复办结。其中3次因涉及公民个人隐私或不符合相关规定,不予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项目。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8年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距离群众满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要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一是健全机制,加强督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制定,规范公文制发环节各要素,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检查,及时发现纠正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二是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对工作人员进行调整充实,配置必要的设施设备,保障工作条件。通过开展专题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培训覆盖面,对各科室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努力提高公开工作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八、《2018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充实政务公开工作机构,建立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以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研究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健全公开配套制度。制定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强化制度落实,从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保密性。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在公文制发环节,明确公文公开属性,并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认真开展保密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门户网站政务公开第一平台作用,设置“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公开政策文件和解读信息。统筹运用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发布政策文件解读信息,有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新闻网站、新兴媒体,扩大解读信息的受众面。加强政务舆情回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局舆情应急处置引导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开展舆情危机的监测、督办、引导、化解。2018年成功处置舆情一起,未造成较大负面影响。

(四)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2018年临沂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信息,并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专门说明。及时公开市司法局部门决算信息,按规定格式作了文字说明。

九、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8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产生的政府信息均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内与其他业务信息一同公布。

附件: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


  
附件【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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