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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17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7-03-31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7-03-31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司法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并附《2016年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金坛路61号;邮编276004;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190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加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及我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办法》,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围绕《2016年临沂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不断强化措施、落实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多次召开会议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学习政务公开文件精神,研究加强改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根据人事调整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系统内政务公开考核标准,年底对各县区司法局政务公开赋值打分。建立了有效的政务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于主动公开的信息,采取网上公开和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公开两种公开形式(其中:以网上公开为主),及时主动公开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信息。主要形式是利用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通过临沂司法行政简报、微博、新闻媒体等其他公开方式公开政府信息。配备相应设施、设备,利用本单位设置的档案室、信息公告栏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及公开政府信息。及时编制、报送、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按规定编制、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及时准确向市政府办公室政府报送信息公开情况统计。

(三)建立信息发布配套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相继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强化制度落实,从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保密性。

(四)认真落实信息公开源头认定机制。对制作形成或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三个部分,并对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说明理由。在公文制发环节,审签单设立“公开属性”栏目,并将签署公开属性作为公文签发流程的前置条件。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开展解读,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努力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做好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编制。按照中央、省市关于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以群众需求和群众满意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服务便民利民、办事依法依规、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开放共享为原则,着力简化办事环节和手续、优化公共服务流程,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平、可及的公共法律服务,认真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和服务指南,并及时报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认真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2月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2016年临沂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信息,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6年收支预算总表》《2016年支出预算表》《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并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专门说明。及时公开市司法局部门决算信息,包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对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按规定格式作了文字说明。

(三)做好政务大厅服务公开工作。按照市政务服务大厅“三集中、三到位”的要求,选派业务素质过硬的工作人员充实到政务大厅服务窗口,认真编制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业务窗口的工作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并在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公示,便于办事群众及时掌握司法行政业务流程。

(四)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信息公开,着力加强了门户网站服务查询功能,整理制作全市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名录,公示全市公共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查询。积极推进各类法律服务信息公开,先后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市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2015年度考核结果公示、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申请延续登记的公示、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成绩核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9条,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0条;规划计划类信息3条,占1.4%;业务公开信息216条,占98.6%。

详细如下:

1、规划计划类

公开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公开了本年度政务公开要点。

2、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

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领导考查调研情况;本机关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6年5月31日,市司法局收到申请人卢秋梅六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分别是申请获得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凤芝法律毕业学校名称和年届(指公元年)的登记信息、申请获取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张凤芝法律毕业学校名称和年届(指公元年)的登记信息、申请获得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司法人员从业资格考试的相关信息、申请获得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招聘信息、申请获得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司法资格证的相关信息、申请获得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法官的司法资格证备案信息。

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临沂市司法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临政办发〔2010〕67号),依照申请人留存的通信地址,于2016年6月13日向申请人邮寄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后申请人反映未收到答复意见,又于2016年7月8日向及时申请人补寄答复意见。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6年依申请公开无收费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5月,市司法局收到申请人卢秋梅六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月30日申请人以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答复意见为由向临沂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提起行政复议。市司法局认真进行了行政复议答辩。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2016年,我局积极开展对局外网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信息公开栏目上已公开的信息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6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产生的政府信息均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内与其他业务信息一同公布。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市司法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上级工作要求,距离群众满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存在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要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对局网站进行升级改造,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附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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