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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169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16-03-2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6-03-25   作者: 点击数:  

临沂市司法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有关规定和《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发布工作的有关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由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组成,并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金坛路61号;邮编276004;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19053)。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

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司法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的实施意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加强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到良好成效。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领导,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体系。市司法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此项工作列入局机关重要议事日程,坚持常抓不懈。多次召开局党组会议学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认真贯彻省、市工作会议精神,研究加强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措施,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推进,及时成立了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处、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局办公室,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建立起了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网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科室协同抓”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主动发布机制,推动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方案》,对包括局属事业单位在内的政府信息工作作出部署和要求。明确了信息公开原则,对主动公开内容进行分解,明确各科室责任。确定门户网站为主要公开形式,明确了依申请公开程序。并及时调整了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三)建立信息发布配套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信息公开工作需要,相继制定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评议考核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政府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等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和办事程序,强化制度落实,从各个环节确保信息发布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保密性。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以及互动交流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及时全面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信息,特别是重要会议、重要活动、重要决策部署,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应对处置情况等方面的信息,及时开展解读,增进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和理解。第一时间在门户网站对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进行解读,今年以来,在门户网站“通知公告专栏”和市政府信息网站第一时间就《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规定》、《关于完善法律援助制度的意见》等政策法规进行了解读。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市司法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努力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及时地做好公开工作。

(一)积极推进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扎实推进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以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等信息公开,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公开行政审批事项6项,明确设定依据、申请条件、申请材料、基本流程、审批时限、收费依据及标准、审批决定书、年检要求、注意事项等内容。认真做好市级行政权力事项清理审核确认、行政权力清单制度清理工作,重新梳理确定市级行政许可事项7项,梳理行政权力清单45项。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将部门主要职责、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公共法律服务事项、责任追究机制等政府责任清单信息予以公开。

(二)推进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3月通过局门户网站公开2015年临沂市司法局部门预算信息,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2015年支出预算表》《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并对部门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收支预算总体情况、“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进行了专门说明。9月公开市司法局部门决算信息,包括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全部细化公开至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并对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按规定格式作了文字说明。

(三)积极推进法治宣传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沂蒙普法网、政府网站、普法微博微信、司法行政内网等渠道,对有关法治宣传教育的中央、省、市各级重要决策部署,领导干部、青少年等重点对象学法用法工作情况,“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等各类主题活动开展情况,进一步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情况,推进法治创建和依法治理活动情况等进行及时公开。据统计,全年主动公开法治宣传信息约440余条。

(四)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按照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有关工作部署,扎实推进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信息公开,截至目前公布公共法律服务各类信息140余条。着力加强了门户网站服务查询功能,整理制作全市市直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名录,公示全市公共服务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查询。推进服务指南信息公开,在接待场所和司法行政政府网站公示法律援助受理条件、事项范围、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最大限度地方便困难群众寻求法律援助。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信息公开,先后在市局门户网站发布《关于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的公告》、《临沂考区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关于公布2015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及成绩核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发放2014年度国家司法考试合格人员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通知》、《临沂考区关于2015年应届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的公告》等。

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5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56条,机构设置人事类信息1条,占0.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1.3%;业务公开信息170条,占98.1%。

详细如下:

1、机构设置人事类

公开了机构领导分工、机构设置管理等。

2、规划计划类

公开了上年度财政决算和本年度财政预算。

3、业务工作及其他信息

公开了本机关重要会议的主要情况;领导考查调研情况;本机关组织开展的业务活动情况等。

(二)公开形式

1、网络公开

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政府门户网站网上公开的形式。本机关网上信息公开网址为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yi.gov.cn和本机关政府网站http://www.sdlysfj.gov.cn。

2、其他形式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微博等公共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在局办公室设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在局办公楼一楼大厅设有信息公告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六、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没有收到书面或其它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七、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因我局2015年没有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无收费及减免情况。

八、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未发生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行政申诉情况。

九、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

2015年,我局积极开展对局外网网站和市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信息公开栏目上已公开的信息审查,未发现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政府信息。

十、所属事业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局属事业单位市法律援助中心信息公开工作与局机关信息公开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2015年市法律援助中心产生的政府信息均在市司法局门户网站及市政府网站内与其他业务信息一同公布。

十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整体上距离中央和省市工作要求,距离群众满意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政策宣传的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的渠道需要进一步拓宽,公开形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公开工作的管理与考核需要进一步规范等。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争在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一是加大政府信息工作的宣传力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与否的范围,做到积极稳妥,注重时效,优质服务,切实服务社会,方便群众,推进政务的公开、公正、透明。二是创新工作思路,加大网站维护投入,完善工作平台建设。对局网站进行升级改造,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努力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三是进一步健全机制,强化纪律。市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将定期或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的科室和个人将追究责任。

  
附件【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统计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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