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司发〔2024〕17 号
各县区(开发区)司法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市局机关各科室,临沂仲裁办、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
现将《2024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临沂市司法局
2024 年 9 月 1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若干措施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更好落实《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临沂市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持续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明确2024 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措施如下。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法律服务利企便民
1.深入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深入推进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基层法律服务类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进一步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数字化梳理,推进律师、司法鉴定高频事项及其他依申请事项在“爱山东”业务中台运行,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及办事指南同源发布、多端统一。(责任单位:办公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律师工作科)
2.提高便民服务质效。积极响应 12345 热线群众诉求,实行第一时间转办、全流程督办,加强数据分析研判,精准掌握经营主体期盼,推动企业诉求有效解决。做好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落实“2115 ”快速响应、限时办结工作机制,工作人员在 2 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的,在 2 小时内与诉求人取得联系,全面了解企业诉求);1 个工作日内向企业反馈办理意见;15 个工作日 内解决问题或确认解决时限。(责任单位:局机关各科室)
二、强化法治保障,依法保护市场主体和企业合法权益
3.强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制度支撑。加快与营商环境相关的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推动出台《临沂市电力保护条例》《临沂市电梯安全条例》《临沂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等地方性法规。(责任单位:立法科)
4.加强涉企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落实《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开展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推进全市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出台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工作规范,全面提升乡镇(街道)各项工作法治化水平。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要重点审查涉企重大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是否具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省政府决定和命令依据,是否减损了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是否违规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保障市场主体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任单位:备案审查科)
5.纵深推进涉企领域专项整治。运用投诉举报、“热线首发”“企业评部门”等渠道持续深挖细查检查随意、裁量权滥用等突出问题,选取 6 至 8 个重点领域的行政执法问题进行抽查,适时开展“ 回头看”,确保真查真改,立行立改。建立调度通报、督导约谈、定期考核、协调监督四项工作机制,深化行政执法监督与纪检监察、“热线首发”协作机制,加大对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6.深化涉企执法阳光监督改革。规范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管理,督促指导监管部门梳理跨部门联合检查事项清单,建立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推动落实“综合查一次”。组织执法部门单位编制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清单,指导企业合规经营,帮助企业事前防范违法风险。大力推行非现场执法,在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生态环境等领域实现在线即时监督监测,压减入企检查次数。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出台《临沂市关于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的实施意见》,组织各级行政执法部门制定本系统说理式行政处罚文书,充分保障企业知情权、陈述申辩权。 (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7.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事项清理工作,组织行政执法机关编制本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目录。规范罚款实施,一律取消行政执法任务量“下指标”“搞排名”“纳入考核评比”等要求,12 月底前完成执法类电子技术监控设备清理、规范工作。开展行政裁量权基准适用和罚款设定实施工作情况专项监督,全面排查整改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随意降低对违法行为的认定门槛、随意扩大违法行为范围,督促落实“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制度。(责任单位:行政执法监督科)
8.健全行政复议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机制。畅通涉企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现涉企类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办理、优先审批”。开展“繁简分流”工作,总结推广“简案速决”经验,对基本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推行简易程序。强化听取意见、组织听证、现场调查等审理方式的运用,纠正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对适宜调解的涉企类行政复议案件,推进全过程调解和解工作,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严格执行纠错类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回访制度,强化涉企类案件跟踪问效,实现定分止争、案结事了。(责任单位:行政复议与应诉二科)
9.为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基层法律服务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推进律师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全程网办”,落实“公证减证便民提速”十条措施,开展司法鉴定案卷质量全面评查,覆盖全部鉴定机构和鉴定领域,提倡保险公司和当事人共同委托鉴定。依托临沂市涉外法律服务中心和“一带一路”律师服务团,培养涉外律师专家库成员,增强涉外法律服务能力。组建涉外仲裁队伍,拓展涉外仲裁业务,积极参与多元解决企业涉外商事争议。优化法律职业资格管理服务措施,切实为申请人提供便利服务。(责任单位:普法与依法治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一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律师工作科、临沂仲裁办)
10.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建立“仲裁+调解+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深入推进商事调解工作,实施“助千企联万村”工程,深入企业开展法律服务和矛盾纠纷化解,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律师工作科、临沂仲裁办)
三、强化行业监管,着力优化法律服务市场营商环境
11.维护公开透明的法律服务行业准入环境。全面落实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行业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律师、司法鉴定、公证等领域行政许可事项初审的办理效率,对符合法定条件、申请材料较少的事项推行当日即办。(责任单位: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
12.营造公平竞争的法律服务行业执业环境。加强法律服务行业规范化建设,推进法律服务行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开展法律服务行业诚信等级评估,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开展法律服务行业领域违反公平竞争的文件政策清理,严禁通过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及类似活动,向法律服务机构、人员收费或变相收费。依法严肃查处冒用律师名义从事法律服务业务。加强律师协会管理,增强行业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律师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好律师。推进基层法律服务行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律师工作科)
13.打造宽严相济的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环境。依托信用中国(山东)网站、全国律师诚信平台等信用信息平台,健全法律服务机构信用等级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法律服务行业全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联合人社部门开展 2024 年度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检查结果与行政处罚和信用记录进行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适用《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实行行政处罚决定和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两书同达”,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及时修复受处罚法律服务机构和人员信用信息,确保监管法定、程序正当,打造公正高效、公开透明的法律服务行业监管环境。(责任单位: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二科、律师工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