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对民主法治建设,尤其是立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强调要“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联系点能更好的反映人民意愿,提高立法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更好实现良法善治,是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提高立法质量的具体步骤。制定《临沂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进一步推进立法工作向基层延伸,有利于保障社会公众有序参与立法。
一、制定背景和主要内容
为切实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和水平,2020年12月市政府办公室确定了包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在内的20个单位为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在市政府立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要求“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发挥好立法联系点的作用,制定立法联系点工作办法十分有必要。
《办法》共15条,明确了市政府立法联系点的选定条件、范围、程序、工作任务以及工作方式方法等。
二、实施成效
一是强化了联系点工作信息交流,发挥县区司法局的作用,县区司法局经常向立法联系点通报立法工作情况,推动立法联系点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地方立法、政府规章制定的全过程,以便提出准确、可行的高质量立法意见建议。
二是推动立法联系点全过程参与立法。推动立法联系点参与市政府立法计划的论证工作。市政府立法联系点参加了2023年政府规章项目论证会,参考意见建议完成了立法计划的编制工作;组织立法联系点参加《临沂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条例(草案)》《临沂市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临沂市城市停车设施管理办法(修改)》立法论证座谈会,并对其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研究吸纳。
三是加强同人大立法工作的协同。在立法调研中到联系点实地调研指导工作开展,鼓励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立法直通车作用。
三、下一步工作
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对立法联系点的工作指导,充分发挥立法联系点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参与政府立法工作的作用,最大限度畅通“民意直通车”,倾听人民声音、凝聚人民智慧、回应人民期待,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立法的制度设计中;积极探索创新立法联系点工作方式方法,总结我市基层立法联系点全过程参与民主立法的经验,做好相关宣传工作,不断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多方面的功能,推动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