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兰陵县司法局坚持从“四个维度”,全面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治,深入排查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着力提升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专业化水平。
一、紧抓管理红线不放松,全面加强社区矫正日常监管教育。依托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报到接收、日常管理、期满解除等一系列功能信息化处理。利用手机GPS定位,实时动态查看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管。同时,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点验暨警示教育活动,深入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和思想动态,切实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防止出现脱管、漏管。
二、坚持个性化帮教理念,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治。坚持“监管教育并重”理念,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矫正。购买配备公益劳动志愿标志马甲400余件,提高社区矫正对象参与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集中教育活动的积极性。坚持监管、教育和帮扶相结合的个性化帮教理念,有针对性地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干预,运用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方法进行心理矫正,增强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的信心。
三、严把社区矫正“入口关”,全面贯彻实施《社区矫正法》。加强《社区矫正法》学习培训,组织召开专题会议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学习,围绕《社区矫正法》立法背景、法律条文和全县社区矫正工作现状等内容进行重点学习,订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释义辅助全系统干警正确理解、把握和执行法律规定。做好入矫接收教育宣传,印制《社区矫正法》宣传彩页和宣传折扇,后附监督电话,在报到接收、入教宣告等重点环节,向社区矫正对象发放,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法》进行学习,进一步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和在矫意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对于拟判缓刑、假释人员,深入村居、学校,入户走访村委干部、附近邻居及其亲属,详细地了解拟缓刑和拟假释人员的家庭基本情况及相关单位和周边邻居对其日常社会表现的评价,形成调查评估意见反馈给法院和监狱。
四、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全面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刑罚执行一体化工作开展,起草《关于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制度的工作方案》,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以“抓班子、带队伍、正作风、树典型”纪律作风大整顿为契机,理顺工作职责,优化干部队伍配置。提拔调整12名司法所所长,人员调整倾斜基层,实现了干部管理岗位资源的合理有效配置,进一步充实了社区矫正工作力量,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提升。同时,通过传、帮、带,积极学习监狱选派警察的执法技能和改造经验,提升社区矫正专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