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莒南县司法局坚持以改造教育挽救为前提,立足“细、严、实”三个字,最大限度的减少和预防社区矫正对象重新违法犯罪,大力提升全县社区矫正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水平,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教育“细”,常抓矫正质量。创新教育方法,印制社区矫正对象读写笔记,包括《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发放给社区矫正对象抄写学习,加强学习内容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日常法纪教育,定期组织律师、法律工作者到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授课,加强对各类法律、法规的宣讲和解读。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充分发挥莒南县革命老区的红色资源优势,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八路军115师司令部旧址、鲁东南革命烈士陵园、渊子崖遗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参观,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爱国意识、改过自新意识。
监管“严”,提升管理水平。落实分级管理制度,对新入矫的社区矫正对象前三个月一律严管,之后根据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阶段性评估和认罪悔罪态度等做出评估,调整管理等级。严格把控请销假制度,准确把握请销假外出事由,对不符合规定的请假一律不予批准,并在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签订自律承诺书。强化社区矫正信息化建设,高度重视社区矫正网络平台建设,包括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刑满释放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司法行政基层工作信息管理平台,安排专人负责网络平台建设和更新工作,对社区矫正对象实行手机定位,动态监管其活动规律,同时利用微信、钉钉等网络平台进行监管,实现监管信息化、实效化和多样化。加强曙光基地建设,创新特色刑罚制度,定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曙光基地进行集中学习集中劳动,邀请教师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讲解、播放寓法寓理的微电影、电视节目、温情的励志片。在曙光基地划分出责任区,交由每个司法所认领责任区,由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劳动管理,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对责任区的蔬菜或水果开展采摘活动。
帮扶“实”,加强扶贫帮困。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围绕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为目标,为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加强与各部门对接工作,强化与民政、财政、人社等单位的协调沟通,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政策解读、最低生活保障、就业指导、学习培训等提供一站式帮扶。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立合作机制,为无业、就业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机会,今年以来,累计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就业指导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