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出台了《临沂市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以弘扬新时代沂蒙精神、密切干群关系为导向,以切实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着力点,努力探索人民调解组织网络、队伍建设、运行机制、工作保障等方面的新思路、新方法,全力打造“枫桥经验在沂蒙”升级版。
《意见》要求,要深化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建设。以加强市、县(区)人民调解工作指导协调体系建设为统领,纵向着力构建以县区调解平台为统领,乡镇(街道)调解平台为主体,村居(社区)调解平台为基础的三级调解阵地;横向着力加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拓宽行业性人民调解领域,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乡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意见》强调,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意见》系统构建了“多元对接、多调化解、多方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多元对接”,推动实现人民调解与信访、诉讼、治安、12345热线等有效衔接。重点突出访调对接,要求人民调解组织全面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化解重点领域的矛盾纠纷;通过建立“多调化解”机制,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律师调解、行政调解工作,实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重点建立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值班制度和基层法律服务所参与化解矛盾纠纷制度;通过“多方联动”,健全完善上下联动、行业联动、部门联动等多方联动机制,重点是将复议、仲裁、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相关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矛盾化解的工作合力。
《意见》要求,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十条措施》,着重加强专职人民调解员配备,优化人民调解员队伍结构,加强人民调解员培训,推广人民调解咨询专家库,建立调解信息员和志愿者队伍,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党建工作。特别是进一步推进人民调解品牌调解室建设,推出更多的调解能手,扩大人民调解影响力。
《意见》要求,要健全完善人民调解统计考核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人民调解工作的数据统计,由笼统化统计模式向科学分类精准统计模式转变;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工作责任制,以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率作为重要指标,做到正向考核与反向考核相结合,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实行责任追究。
《意见》要求,要全面加强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将信息化硬件建设纳入全市人民调解基础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为人民调解员配备移动调解终端,帮助人民调解员改善工作条件、提高工作效率。加快建设“智慧调解”信息系统,积极推行人民调解网上申请、网上办理、网上服务、网上监督,实现对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案件信息等动态管理。积极运用大数据技术进行智能分析,科学研判社会矛盾纠纷变化发展趋势,动态感知、预警社会矛盾风险热点。积极探索在线调解、远程调解、电视调解等新形式新方法,为人民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意见》强调,要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保障。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指导管理、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人民调解工作格局;明确各部门在健全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中的职责分工;强化包括经费、办公场所、办公设施以及调解员人身保障等工作保障措施,加大政府购买人民调解服务力度;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荣誉制度,激发人民调解员干事创业、建功立业的新动能,为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内涵发展、和谐发展提供不竭动力和精神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