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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4-000007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9-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89号提案“关于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89号提案“关于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的答复

2024-09-30   作者: 点击数:  

张秀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依法规范劳动用工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以来,临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劳动者合法权益保护问题,充分发挥职能优势,以普法宣传和法律帮扶为重点,加大劳动者法律保护力度,优化公共法律服务申请流程,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一、强化普法宣传。今年以来,组织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实施主题宣传月、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根治欠薪冬季专项行动等法律宣传活动。春节前后,利用农民工返乡高峰,在城区街道、建筑工地等农民工聚集地,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向群众及农民工宣传《劳动法》《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市治理拖欠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政策措施以及解决劳动争议的途径、方式,引导劳动者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及留存用工证据,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发放《农民工法律援助服务手册》《法律援助小常识》等各种宣传资料28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720余人次,进一步营造了良好社会氛围。

二、组建涉企服务队伍。市、县两级成立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市律师协会联合组建临沂市民营经济法律服务团,明确7家联系律师事务所,55名法律服务人员。各县区(开发区)根据当地民营企业的实际规模,组建法律服务团。通过实地走访辖区工业园、企业和建筑工程工地,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普查和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行动,帮助企业梳理法律风险点、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完善规章制度,督促指导建立健全企业法治“体检”档案和工作台账,从源头上防范劳动合同纠纷,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今年以来,累计走访辖区企业550余家,梳理企业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点480个,提供涉企法律咨询1700余条,为企业规范发展保驾护航。

三、健全维权保障网络。充分利用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及网络平台资源,线上线下相结合为劳动者提供全面的法律支持。建成覆盖13个法律援助中心、287个工作站以及4958个联络点的法律援助网络,形成了便捷高效的“半小时法律服务圈”,就地就近为劳动者提供法律援助。市法律援助中心建立律师参与的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制度,安排专职律师接听电话、接待来访,免费解答欠薪欠保等各类咨询,积极引导困难职工依法申请法律援助,搭建专业、便捷的法律服务平台。同时建立健全异地协作机制,做好工程建设、餐饮住宿、物流快递等重点领域涉农民工讨薪线索收集、留言咨询解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等工作。为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6月8日,市司法局举办法律援助业务培训暨12348热线实务培训会,进一步提升热线接听服务质量,全面提升热线接听率、问题解决率、群众满意率。

四、提升法律服务质效。一是畅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一律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对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等紧急情况,先行提供法律援助。二是开辟公证“绿色通道”。对涉及劳动者申请办理救济金、工伤保险、农民工讨薪等案件申请办理公证的,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办理,对其中行动不便者提供上门公证服务,简化受理审批程序、缩短出证时间,确保困难职工及时顺利维权。积极履行法律援助义务,对经济确有困难但尚未达到法律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减免公证服务费用。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指导、督促拖欠工资的企业与劳动者签订还款协议,对符合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还款协议由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三是优化法律服务流程。大力简化困难职工、农民工法援案件审批程序,推行“容缺受理”“最多跑一次”等服务,努力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缩短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的办案周期。强化与劳动监察、劳动仲裁以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协作,积极运用公证、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多元化方式快速化解劳资纠纷,提升办案效果。四是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扎实开展“法援惠民生∙关爱新就业群体和灵活就业人员”活动,在基层建立新就业形态调解组织,成立专职调解员、仲裁派驻员、法律援助员“三员合一”调解队伍,将维权服务延伸至纠纷一线,助力就业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今年以来,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超1.5万件,其中涉及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补偿等劳动者权益案件2350余件,挽回经济损失超7000万元,切实维护了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受援群众认可度和满意率较高。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结合您所提的意见建议,加大工作力度,发挥职能作用,继续深入推进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工作。一是将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工会等其他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畅通公众法律服务咨询渠道,优化法律援助申请流程,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加强劳动矛盾纠纷的调处,充分发挥、调解、仲裁和公证的作用,建立健全劳动用工领域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三是加强劳动用工普法宣传,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开展法治体检,对于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开展针对性普法宣传,推动企业依法规范用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持续关注相关问题,不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欢迎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我们的工作并多提宝贵意见。

  
上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362号提案“关于统筹规划提升校园普法犯罪预防实效的建议”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第208号提案“关于加强诉源治理 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的建议”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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