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212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9-29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5号建议(关于出台治理校园欺凌相关条例的建议)的答复

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5号建议(关于出台治理校园欺凌相关条例的建议)的答复

2020-09-29   作者: 点击数:  

市教育局:

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孙百琴代表提交的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00225号建议“关于出台治理校园欺凌相关条例的建议”中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一、关于尽快出台相关法规和条例,通过立法对治理校园欺凌进行法律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二条规定,“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市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省、自治区的地方性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法律对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的事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我市地方立法仅限于“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与保护”等方面的事项,治理校园欺凌不属于我市立法范畴。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有效培养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

近年来,市司法局积极发挥职能优势,针对青少年的特点,采取有力举措,认真抓好与青少年健康成长密切相关法律法规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将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七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市规划,把青少年列入普法工作的重点对象。近年来,结合“法律进学校”“创建零犯罪学校”“创建全国青少年普法教育示范区”等活动的开展,把有效培养青少年的法治意识放到了更为突出的位置,在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计划中均作出专门安排部署。针对青少年普法工作开展的实际,压实青少年普法责任,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在“七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中,将青少年普法责任的落实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严格考核。真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实施有步骤、工作有落实、年终有考核。

(二)突出重点,加强宣传,为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紧紧围绕维护学校、幼儿园安全,在全社会广泛开展了《刑法》《刑事诉讼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深入乡村、集市、市场、学校周边地区,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送法普法到人民群众之中,全面提升了人民群众自觉同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行为作斗争的法律意识,为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打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青少年学生的人身安全、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结合基层法治创建活动开展,将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法治宣传工作作为重要考核内容,为“创建零犯罪学校”提供有效法治保障。结合全市“社会治安基础建设深化年”活动和干部联系群众“结亲连心”活动,深入村镇,深入农户广泛开展维护青少年权益的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真正达到了送法上门,送法到户。

(三)积极探索,不断创新,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青少年普法中的重要作用。探索建立了法治副校长“3+X”工作方法,依托法治副校长准入、履责和管理“三”项机制,打造了“X”个具有地方特色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品牌,确保了法治副校长工作落到实处,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法治副校长准入机制,规范选聘配备。2020年,临沂市结合依法治省办、省教育厅、省司法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严格对照任职条件和选聘程序,建立了法治副校长准入机制。对《意见》出台前的全市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选聘配备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梳理,筛选出了一批政治素质高、专业知识强、工作经验丰富的人员,推动法治副校长由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的提升。同时,在全省率先完成市县两级法治副校长人才库的组建工作。根据工作开展情况,撰写的《落实“三到位”原则 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和管理》,入选中国法律服务网(12348中国法网)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

二是健全法治副校长履责机制,确保取得实效。为推进法治副校长尽职履职,临沂市始终坚持明确法治副校长工作目标,即以开展“法律进校园”为主题,推动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充分利用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成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格局。同时,高度重视《意见》中法治副校长工作职责的落实,不断丰富形式载体,推动法治副校长积极开展各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临沂市的法治副校长们纷纷化身成“网络主播”,依托钉钉和QQ群的直播功能,通过线上直播、视频交流的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云教学,探索建立了“互联网+青少年普法”新模式,工作开展情况被《临沂日报》报道。

三是完善法治副校长管理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结合“3W”普法责任体系和我市实际,建立了教育行政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派出单位和聘任学校对法治副校长协同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作,夯实法治副校长管理工作。同时,强调法治副校长的能力培训和考评管理,切实提升法治副校长的业务水平和责任意识。一方面,司法行政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培训计划,通过集体授课、公开课观摩、经验交流等形式,对法治副校长进行相关业务能力、法律知识的培训。另一方面,建立法治副校长履职考评机制,对法治副校长及人才库实施动态管理,有效调动了学校和法治副校长的工作积极性。

四是打造法治副校长特色品牌,深化依法治校。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在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中的重要作用,结合各自工作特点打造了具有临沂特色的法治副校长工作品牌,着力营造校园及周边良好的法治环境。团市委创建“彩虹伞”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品牌,兰山区多部门联合打造“青柠计划”普法志愿者项目,郯城县形成了“一一一二”法治副校长教学方法。

针对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我们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形式有待于不断创新,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队伍有待于进一步加强,等。下一步,我们将根据代表的建议,继续针对青少年的特点,认真研究制定不同阶段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目标和要求,深入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网络,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为青少年健康成长创造更加健康有序的法治环境。

临沂市司法局

2020年9月29日

  
上一条:对市人大第十九届六次会议第A20210126号建议《关于把司法程序作为“僵尸企业”市场出清首选途径的议案》的答复
下一条:对市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24号建议(关于保障刑辩律师在市看守所开庭提供等待场所的建议)的答复
关闭窗口

版权所有:临沂市司法局   办公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号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

联系电话:(0539)8314196   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传真:(0539)8122990  

政府网站标识码:3713000062  鲁ICP备10207760号

鲁公网安备371302023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