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教育局:
现将“关于成立‘学生意外事故仲裁协调机构’的建议”中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是在司法行政机关指导下,依法设立的调解特定行业、专业领域矛盾纠纷的群众性组织。目前,全市依托相关协会,已建立147个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其中,市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5个,分别是婚姻家庭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保险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广播电视人民调解委员会、金融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县(区)级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42个。按行业的不同分为: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31个;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委员会19个;劳动争议纠纷调解委员会15个;征地拆迁纠纷调解委员会9个;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环境保护纠纷调解委员会3个;消费纠纷调解委员会4个;其他63个。
关于人大议案中的学生意外事故纠纷以及因学生在校内或校外意外伤亡等纠纷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的第三方处理机构,根据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能,可以指导成立市、县、乡三级的临沂市涉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第三方组织机构调处相关涉校矛盾纠纷。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密切配合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行业领域矛盾纠纷情况和特点,指导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托教育行业协会或人民调解员协会等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设立临沂市涉校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由调委会聘任具有教育、医学或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专职调解员,参与涉校纠纷的调解工作。同时,将教育、医学鉴定和法律等领域专家纳入我市人民调解员专家库,为事故纠纷的调查、评估和调解提供专家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