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苗立义等6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人民调解工作的建议”(第20240237号)涉及司法行政工作答复如下:
临沂市司法局积极参与市域社会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加强访调、诉调、警调、12345热线等多调对接,着力打造多部门联动具有沂蒙特色的“一体化”大调解新格局。目前,与临沂热线首发联合建立市级“老苗调解室”1个、县(区)级“一站式”调解中心13个,乡镇(街道)“一站式”调解中心159个。
一、高标准打造矛盾纠纷“一站式”调解中心。制定出台《临沂市“一站式”矛盾纠纷调解中心标准化建设实施方案》,坚持分类指导,完善功能集成,创新平台载体,升级原有人民调解中心,高标准建设县(区)、乡镇(街道)“一站式”、“一体化”矛盾纠纷调解中心;“三中心一体化”明确职能定位。将调解中心与市域社会治安综治平台“一体化”建设,充分整合集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等资源,构建形成矛盾纠纷调解中心、非诉讼纠纷服务中心(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体化运行”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前台后场”实体建设规范提升。按照省司法厅出台的规范化建设标准,采用“前台后厂”模式科学设置功能分区,前台群众诉求接待大厅设立调解、律师、公证、信访等多个服务窗口,后台设立多个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室庭,专职调解员常驻服务、接待分流,高效便捷闭环式化解矛盾纠纷。“线上线下”互动调解流程再造。运用数字化技术建立智慧调解体系,构建精准对接、深度融合、双向流转的新机制,最大限度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实施调解组织优化,筑牢人民调解基层平台。全面落实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制定《关于推进全市人民调解工作“两个全覆盖”,进一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水平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调解组织建立、人员管理、场所功能、工作流程、案卷管理、标识标志、经费保障等,各县区根据各自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建立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访调、诉调、警调等派驻人民调解组织建成率达到100%,形成较为完备的管理和业务规范体系。全市共建立4733个规范化人民调解组织,其中村居(社区)调委会4284个,乡镇(街道)调委会159个。建立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7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112个。今年以来,各调解组织排查2306次,排查风险隐患2205件,预防矛盾纠纷1428件;调处化解矛盾纠纷10343件,调解成功10112件。
三、传承红色基因,突出沂蒙特色品牌建设。加大对婚姻家庭纠纷、道路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消费纠纷的化解力度。擦亮“红色调解室”“非诉在线”“兰陵首发”“百姓电视调解”及王霞、公明、张健、史立伟、李胜义等特色鲜明的沂蒙调解系列品牌。深度参与临沂热线首发工单处理机制建设,探索“首发+调解”工作方式,设立“老苗调解室”介入工单矛盾纠纷化解,“老苗调解室”自运行以来调处复杂工单矛盾6起,制作播出视频节目5期,截止5月底全市共参与工单矛盾纠纷化解2800余件。市委常委宣传部长张晓彬、市委书记任刚调研“老苗调解室”,给予认可并提出要求。建立律师调解委员会,成立律师调解室100个,推动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市莒南县山东祺君律师事务所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会议上作了题为《坚持调解优先,促进息诉止争-律师调解工作的莒南实践》的交流发言。进一步打造“百姓调解”电视栏目,建立“沂蒙调解枫正红”“沂蒙司法行政速览”“沂蒙法治故事会”“律师说法”“百姓说法”等板块。上半年,播出经典案例29期;以案说法20期;司法行政速览4期;百姓学法7期;全国模范调解员风采5期;故事会2期;《民法典》宣传4期。
四、实现专职队伍全覆盖,夯实人民调解的基层基础。指导各级人民调解委员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聘用、学习、培训、考评、奖惩、退出等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的日常管理。建立岗位责任和绩效评价制度,完善了案件补贴发放评价标准。目前,全市调解员共有17571名,其中专职调解员4408名,实现了专职人民调解队伍市、县、乡、村四级全覆盖。落实分级负责要求,指导县(市、区)司法局,吸纳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专职人民调解员等作为培训师资力量,重点培育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优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进入人民调解讲师团。采取集中授课、研讨交流、案例评析、实地考察、现场观摩、旁听庭审、实训演练等形式,重点开展社会形势、法律政策、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指导蒙阴依托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全市第一个人民调解员培训基地。今年以来,全市培训人民调解员17000余名。
五、落实“两化”要求,完善人民调解基层保障。市委依法治市办出台文件将调解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各级财政统筹发放,健全完善调解员生活补贴和案件补贴制度,并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实现经费保障常态化。2023年,全市各级财政共落实调解经费2138.42万元,其中专职调解员聘用和补贴经费1766.85万元。全力推进“数字法治、智慧司法”建设,在全市推广应用“山东智慧调解”信息系统,因地制宜打造了各具特色的兰山区、罗庄区智慧调解、兰陵县“兰陵首发”、莒南县“非诉在线”、临沭县“幸福临沭”等线上调解平台品牌效应,线上线下融合互动,实现调解工作智慧化。
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中,虽然探索了一些经验做法,但与人民群众的新期待和党委政府的新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人民调解工作思路受局限,与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发展要求不相适应。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对新时代人民调解深度融入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的紧迫感认识不足,思想滞后。二是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水平和人民调解员能力素质不高,调解质量亟待提高。从调解员构成分析,多数是村居(社区)的普通群众,调解实务多理论水平低;从培训看,课程多是案例教学多理论学习少;从培训对象看,年龄偏大学历偏低,知识学习缺乏系统性。同时,各级在指导村级调解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能力弱;诉调、警调、访调及参与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还不够。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进一步强化法治为民情怀,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督导,认真落实全国全省调解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健全完善调解组织规范化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推动调解工作向纵深发展,逐步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
临沂市司法局
2024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