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徐军等11名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孤困女童的议案》(第A20220218号)中涉及司法行政相关工作答复如下:
近年来,临沂市司法局高度重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保护孤困女童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扎实推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保护工作,努力营造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困女童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积极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建设,以“送法进校园”“送法进社区”“开学第一堂法治课”为依托,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反家庭暴力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引导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切实提高未成年人遵纪守法和维权意识。扎实推进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备管理。认真落实山东省《关于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配合和管理的意见》,联合市委依法治市办、市教育局等部门开展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人才库组建和法治副校长选聘工作,完善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为全市中小学配备法治副校长1756人,实现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促进青少年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树立、提升。
二是健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和部门的协调配合,推进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抓好村(居)联络员工作,定期组织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为留守儿童和孤困女童解答法律问题,及时掌握未成年人法律援助需求。目前,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已全部设立便民服务窗口;全市建成各类法律援助工作站287个,各级法院、检察院和看守所工作站的建成率已达到100%;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4958个,实现自然村全覆盖,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更为方便快捷。
三是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结合实际推进法律援助“负面清单”工作,将未成年人纳入重点法律援助对象,放宽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范围,为留守儿童和孤困女童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免予经济困难审查、简化申请程序,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批,做到当日受理当日指派,各级法律援助中心实时跟踪服务,尽最大努力维护未成年人特别是孤困女童的合法权益。
四是加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预防重新违法犯罪。建立未成年社区矫正基础信息档案,将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与其他人员区别对待、分类管理,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风险评估工作,逐一制定矫治方案,进行个性化矫治。根据未成年人年龄、心理等特点,举办由针对性的道德模范人物事迹
教育会和法制讲座等活动,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会同学校及未家庭成员成立帮教小组,挑选熟悉青少年成长特点的人员组建志愿者队伍,共同做好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心理帮扶工作;依托社区矫正中心心理矫治室,委托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疏导。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为符合就学、就业条件的未成年社区矫正人员完成义务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等方面提供服务,促使其顺利回归社会;定期组织志愿者实地走访,深入细致地了解社他们的生活、思想、学习和心理健康情况,建立起“物质帮困、精神济困、育人解困”的长效帮扶助学机制。
五是推进阳光帮扶,改善社区矫正对象未成年子女生活环境。指导各县区依托社区矫正中心设立技能培训中心---“阳光中途之家”,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过渡性安置和技能培训。通过组织电商和微商培训,拓宽社区矫正对象就业渠道。对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开展糕点制作、布艺、插花等技能培训,帮助其掌握一技之长,促使她们更好的融入社会。目前,全市依托企业共建立过渡性就业基地19处,提供社会适应性指导、就业技能培训等服务,帮助300余人实现了就业。去年以来,共协调相关部门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职业技能培训600人次,提供就业指导活动900余人次,提供临时救助、社会保险700余人次。阳光帮扶计划的实施,增加了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的收入,从根本上为其解决经济问题。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成员,特别是孤困女童,创造了良好的身心健康环境。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加强与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法律进乡村”活动,强化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管理帮扶等工作,切实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提高未成年人的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进一步将关爱孤困女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临沂市司法局
2022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