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司法局
经调查,2024年6月24日,某县人民法院委托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对梁某某进行“伤残等级、护理期、营养期、后续诊疗项目及治疗费用”鉴定。2024年7月11日,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违反了《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三款、第十八条第二款、《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十一条的规定。根据《山东省司法鉴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临沂沂蒙法医司法鉴定所警告的行政处罚。
2025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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