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5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2015年支出预算表
三、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概 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及主要职能
临沂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全民普及法律常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管理全市律师、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五)指导、监督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社区矫正和帮教安置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工作。
(六)按规定承担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工作。
(七)指导和管理司法鉴定工作。
(八)组织和指导全市法学教育、法学理论研究和法制宣传。
(九)参与地方涉法规范性文件的研究拟订工作,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外事工作及对涉港澳台法律服务的联络工作。
(十)指导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装备工作。
(十一)负责主管业务范围的行政应诉、复议、听证工作。
(十二)指导全市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协管县区司法行政部门负责人。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临沂市司法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
纳入临沂市司法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备注 |
1 |
临沂市司法局 |
|
2 |
临沂市沂蒙公证处 |
|
3 |
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 |
|
第二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1.2015年临沂市司法局收支预算总表
单位:万元
收 入 |
支 出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项 目 |
2015年预算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36.06 |
按功能科目 |
1036.06 |
财政拨款(补助) |
801.56 |
行政运行(司法) |
585.39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 |
234.50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
101.00 |
纳入预算管理的专项收入 |
|
其他司法支出 |
80.00 |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
|
律师公证管理 |
80.00 |
罚没收入 |
|
司法统一考试 |
20.70 |
其他预算内资金 |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68.97 |
二、财政专户核拨资金 |
|
|
|
三、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
|
|
|
四、其他收入 |
|
|
|
|
|
|
|
本年收入合计 |
1036.06 |
本年支出合计 |
1036.06 |
五、上级补助收入 |
|
上缴上级支出 |
|
六、上年结转、结余 |
|
结转下年 |
|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结转 |
|
|
|
政府性基金结转 |
|
|
|
专户结转 |
|
|
|
收入总计 |
1036.06 |
支出总计 |
1036.06 |
表2.2015年临沂市司法局部门支出预算表
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总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上缴上级支出 |
类 |
款 |
项 |
工资福利支出 |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离退休公用支出 |
|
|
|
合 计 |
1036.06 |
529.67 |
109.13 |
103.36 |
12.20 |
281.70 |
|
204 |
6 |
1 |
行政运行(司法) |
585.39 |
372.90 |
109.13 |
103.36 |
|
|
|
204 |
6 |
2 |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
101.00 |
|
|
|
|
101.00 |
|
204 |
6 |
9 |
其他司法支出 |
80.00 |
|
|
|
|
80.00 |
|
204 |
6 |
6 |
律师公证管理 |
80.00 |
|
|
|
|
80.00 |
|
204 |
6 |
8 |
司法统一考试 |
20.70 |
|
|
|
|
20.70 |
|
206 |
6 |
1 |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168.97 |
156.77 |
|
|
12.20 |
|
|
单位:万元
表3. 2015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总计 |
因公出国(境)经费 |
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 |
公务接待费 |
|
|
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
27.4 |
0 |
25 |
0 |
25 |
2.4 |
|
第三部分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和方法
(一)按照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局机关及所属临沂市沂蒙公证处和临沂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年度预算。
(二)认真执行中央、省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要求,努力增收节支,控制行政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根据市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人员经费按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工资、津补贴政策规定编制;公用经费按照统一定额标准编制;项目支出按照履行职能需要,遵循统筹兼顾和确保重点的原则,区分轻重缓急,结合财政情况编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预算为103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36.06万元。
2015年支出预算为1036.0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司法)585.39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司法) 101.00万元,其他司法支出80万元,律师公证管理80万元,司法统一考试20.7万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68.97万元。
三、“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通过部门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三公”经费预算共27.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预算25万元。包括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2.4万元。包括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