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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0-0000225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0-03-2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临沂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临沂市司法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03-20   作者: 点击数:  

2019年,在省司法厅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明确目标任务,狠抓工作推进,认真履职尽责,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

始终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将法治政府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好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多次主持召开局党组会议,专题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局领导班子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的工作布局,认真履行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和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不断将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推进。

二、完成机构改革,夯实工作基础

根据《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临沂市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整合市司法局、市政府法制办公室(市政府行政执法监督局)的职责,重新组建市司法局,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改革要求,有序推进机构改革工作。完成职责划转、班子整合、人员转隶,组建机构,核定职能编制。3月份,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我局“三定”规定,明确职能配置、机构编制等事项,设置依法治市办秘书科、法治调研督察科,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完成人员调整工作,进行了科级职位竞争上岗,对机关中层和工作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工作力量。加强流程再造,对各科室职能进行进一步明确,制定规划流程图和明细表,进一步强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职能。

二、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一)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市工作。市县两级依法治市(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全部成立。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联络员工作联系、专家决策咨询机制及旬报告制度,出台了《法治督察工作办法》《关于认真贯彻<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的通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积极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申报综合示范创建市及2个单项示范项目,推荐了9个综合示范创建县区、5个县区单项示范创建项目。做好省委依法治省办食品药品执法司法专项督察、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并积极推动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举办了临沂市全面依法治市专题研修班,增强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推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严格规范程序,促进科学立法。一是积极落实年度立法任务,圆满完成了《临沂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临沂市红色文化保护与传承条例》《临沂市美丽乡村条例》《临沂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4个年度地方立法任务。编制了《2019年市政府立法工作计划和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定了年度政府规章立法计划,圆满完成了《临沂市会展业促进办法》政府规章制定。二是强化规范性文件监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进行规范性文件制发主体梳理、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编制了2019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认真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核工作。

(三)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严格执法。印发《关于做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示行政执法信息500390条、审核执法事项25376件。配合机构编制部门规范完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推动构建市县乡三级权责清单制度体系,审查权责事项60564项。开展2018年度执法案卷评查,向执法部门反馈问题意见689项。开展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审核确认行政执法主体926个,清理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人员8707人。组织4084人参加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取消全市自行设定的59项证明事项。确定市司法局、市人社局、郯城县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办理试点事项32296件,精简证明材料近4万件。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开展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梳理行政处罚事项26842项、行政强制权力事项1014项,纳入了权力运行系统。

(四)深化法治宣传,促进全民守法。一是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制定了《关于建立临沂市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考评制度的实施意见》,建立“谁执法谁普法”督促检查机制,推动普法责任制落实。二是着力加强重点对象普法。与团市委联合印发《关于开展临沂市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抓牢抓实青少年普法教育工作。深入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邀请省司法厅专家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进行了辅导解读;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领导干部普法考试,增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三是协调开展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开展了“服务大局普法行”主题实践活动,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扎实开展国家安全、防范非法集资、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法治宣传,组织7600余人参加了市直单位宗教政策法规应知应会测试。四是强化基层法治创建。深化基层法治创建工作,对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复核,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5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79个,县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达到58.5%。五是推进法治文化建设。改造升级市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扎实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活动,举办了第二届“国家宪法日•法润沂蒙”全市法治文化建设书画摄影作品展,打造了具有沂蒙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

(五)创新工作机制,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出台《临沂市加强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强化访调、诉调、检调、警调对接,整合司法行政人民调解、复议诉讼、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等工作力量协调联动,推动建立“多元对接、多调化解、多方联动”机制,打造“枫桥经验在沂蒙”的升级版。强化访调、诉调、警调对接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在县(区)信访接待大厅设立人民调解组织、进驻值班律师,在重点领域建立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联合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诉调对接机制的指导意见》,建立“诉调对接一体化”模式,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联合市信访局起草了《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建立访调精准对接工作机制。组织开展了“大排查、早调解、护稳定、迎国庆”专项活动和一般性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百日专项活动,调解各类纠纷35056件,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二是加强复议应诉工作。优化行政复议审理机制,建立行政复议案件信息季报制度,在全市全面开展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推动行政复议规范化。2019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97件,受理522件,审结441件。加强行政应诉能力建设,联合法院在成立13个审前和解中心,有效化解涉诉行政争议。认真落实旁听庭审工作制度,组织开展了旁听庭审活动。2019年,市县两级法院共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26件,审结一审行政诉讼案件1590件。三是构建社区矫正规范化工作体系。探索成立执法大队、执法中队和乡镇社区矫正分中心,充分发挥整合有关资源力量、协调解决疑难案件、落实监管帮扶任务的整体效能。指导平邑县司法局完成“队建制”建设试点,全省率先实现社区矫正机构立户列编。推行社区矫正标准化,指导费县社区矫正中心率先在全省通过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试点验收。做好全省智慧矫正中心建设试点任务,建设了社区矫正指挥监管平台、远程视频督察和会见系统,实现电子监管“双平台”并行。推行社区矫正系统化,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沂蒙精神现场教学活动,实施“青少年心理健康修复”项目,对贫困社区服刑人员实施精准帮教,建立人性化教育矫治体系。落实集中教育、集中劳动“双八制度”,严格排查涉黑恶社区服刑人员,构建规范化监督管理体系。探索多元化帮扶机制,建立“志愿者+基地+企业+职业院校”复合型就业帮扶模式,构建社会化就业扶助体系。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活动,将排查的重点人员通报公安机关纳入重点管控人群,与检察院成立联合检查组对专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驻在式”检查,形成社区矫正工作合力。全市近8000名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全部衔接管控到位。四是积极参与扫黑除恶,有序做好特赦工作。组织开展线索检举揭发“百日会战”,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普法宣传,加强律师办案指导监督,扎实做好社区服刑人员特赦工作,

四、2020年工作打算

一是抓好统筹规划,全面依法治市。梳理确定2020年依法治市工作要点,探索建立目标科学、任务明确、操作具体、责任明晰、监督有序、管理规范的“法治临沂”指标体系。统筹安排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健全工作推进机制,督促各相关部门单位积极履职尽责,将法治政府建设推向纵深。

二是把握立法方向,严守立法权限。加强协调沟通,积极主动对接市人大法工委、市政府办公室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广泛征求意见,谋划制定2020年立法项目计划,修订完善或制定出台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确保立法与改革相衔接。

三是加强管理审查,规范决策程序。编制2020年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指导、督促部门做好文件的起草、报送等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三统一”和有效期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的监管,做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登记制度、备案公布制度、情况通报制度,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管理。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做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四是落实三项制度,强化执法规范。全面履行行政执法监督协调职责,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开展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对交通运输、食品药品、生态环保、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进行执法监督,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培训。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督促指导执法部门实现行政处罚(强制)权力上网运行,推进“阳光执法”。履行依法治市执法协调职责,协调推动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五是强化复议应诉,推进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建设,以此为抓手推动行政复议工作“换挡升级”。探索与重点执法部门建立快捷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建立公职律师从事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行政复议要件、流程等标准,加大行政复议纠错力度,切实解决群众诉求、促进规范执法、化解矛盾纠纷。进一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通知书、情况通报制度,加大机关负责人出庭情况年度考核力度,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

六是深化法治宣传,推进全民守法。深入实施“七五”普法规划,大力推广“枫桥经验”,加快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构筑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动领导干部无纸化网上学法普法考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继续开展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体现临沂特色,打造沂蒙普法阵地品牌。做好“七五”普法终期督导检查,全方位推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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