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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4-0000098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4-07-30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临沂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方晓华】关于对《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理解

专家解读:【临沂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方晓华】关于对《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理解

2024-07-30   作者: 点击数:  

司法所扎根基层,贴近人民群众,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已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用得上的“左膀右臂”,已成为人民群众寻找法律服务的重要选择。全面推进司法所工作提档升级,做强做实司法所这个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和产品向基层输送延伸的转换枢纽,坚持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和保障,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新期待和新需求,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具体体现。山东省司法厅依据《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司法部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印发了《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

临沂市县(区)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充分认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科室单位协调配合,在全系统形成上下合力、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要对照《通知》明确的主要任务、《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指引》和《司法所形式主义等问题专项整治方案》,全面摸底排查,逐个司法所查找目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时完成建设任务。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情况,积极争取编制、经费、待遇、工作力量、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重视和支持,为工作顺利开展创造必要条件。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介,及时总结宣传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经验和做法,宣传司法所服务基层群众、服务中心大局和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成效,为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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