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人:李兴华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市政府网站:制定《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重要意义?
李兴华:为巩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成果,持续深化“三化”建设,提升全省司法所工作整体质量和水平,有必要从省级层面对“枫桥式司法所”建设作出统筹规划、规范和指导,进一步明确职能定位、理顺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压实法治建设任务、强化综合保障,不断夯实法治建设基层基础,推动司法所职能作用充分有效发挥。
市政府网站:《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有什么具体特点?
李兴华:一是明晰职责定位,按照现行司法所建设的有关政策要求和制度规定,从党的领导、机构编制、队伍建设、职责任务、所务管理、综合保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系统梳理,进一步明确了司法所工作“干什么”和“怎么干”,使司法所职责定位更加清晰。二是明确发展思路,明确司法所队伍建设由注重数量增加向注重素质提升转变,基础设施建设由规模完善向效能增加转变,职能作用由传统司法行政业务向综合法治职能转变,规范化建设由形式上的规范向更深层次的内容规范、程序规范和行为规范转变。三是突出业务强所,重点对司法所6大类28项业务能进行了梳理,突出强调了提升五种业务能力,强化县级司法局对司法所的业务指导责任,形成抓业务、管业务、强业务的鲜明导向,尤其重点推动法治业务从无到有、从弱到强。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对司法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出回应,如对编制管理使用、信息化松绑赋能、处理与乡镇(街道)关系、干部培养锻炼、开展“进千企联万村”法律服务活动等提出了要求、作出部署。五是鼓励改革创新,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支持基层探索实践,通过推行社区矫正“队建制”等新型片区化。
市政府网站:《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有哪些主要建设任务?
李兴华:《意见》提出了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总体要求,明确了加强组织队伍建设、业务能力建设、所务管理建设、保障能力建设等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细化14项具体任务、29项建设指引。另外,从加强组织领导、把握职责定位、坚持改革创新和强化宣传带动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便于基层统一把握和组织实施。
政策文件:关于转发《山东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加强和规范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建设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