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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22年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方案》的解读材料
2019-07-17   审核人:   (点击: )

政策文件原文地址:http://sfj.linyi.gov.cn/info/1192/5901.htm

一、《培训方案》制定背景

干部教育培训是干部队伍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在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党的十九大对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全面增强执政本领等作出部署安排,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全党的学习,高度重视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开创性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要“着力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在《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序言》中指出,没有全党大学习,没有干部大培训,就没有事业大发展,我们党依靠学习创造了历史,更要依靠学习走向未来;还多次就干部学习教育作出重要指示,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新时代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干部教育培训更有效地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干部健康成长,2018年10月22日,中央印发《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18〕37号,以下简称《规划》),对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作出全面部署。11月12日,中央组织部召开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议,陈希同志出席会议并作讲话,对贯彻落实《规划》、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了部署。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解决好困扰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难点问题,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组织部在深入调研、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贯彻《规划》的实施意见,经省委常委会第119次会议研究通过,2019年4月10日以省委文件正式印发;2019年4月20日在《大众日报》全文刊发。2019年6月,省司法厅制定《2018-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鲁司办〔2019〕17号),对全面提升全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质量和水平作出安排部署,并要求各地市拿出本地具体实施方案。

二、《培训方案》制定过程

近年来,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每年年初印发年度重点培训(研修)班计划,统筹安排全年培训工作。司法行政全部条线业务、系统党建、依法行政等方面均安排了面向全市的专项培训,既确保了培训精准化,又保障了对整体业务的“全覆盖”。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队伍能力培优,先后在山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市委党校等地举办以司法所长为主体的各类专题培训班4期。积极争取市培训经费支持,连续三年联合市委组织部赴外地高校举办专题培训。2017年以来,先后赴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复旦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举办专题培训,赴天津、河北等地开展了党性教育。同时积极外请一线专家和业务骨干来我市授课,传授先进理念和经验。各类培训班综合运用课堂教学、研讨交流、参观考察、党性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着力增强吸引力。去年在复旦大学培训期间,到上海杨浦区司法局参观学习。开展了“机关大讲堂”活动,科级干部轮流开讲,以PTT课件形式开展交流学习,以讲促学,锻炼提升研、写、讲能力,适时邀请专家授课。

在《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18〕37号)、《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2018-2022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的实施意见》(鲁发〔2019〕6号)和司法厅《2018-2022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教育培训规划》(鲁司办〔2019〕17号)等文件公布后,市司法局积极吃透精神实质,把握政策导向,研究具体贯彻落实意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初稿,并广泛征求局属各单位、各县区司法局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修改,最终形成《培训方案》。

三、《培训方案》主要内容

《培训方案》共分5部分: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重要指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遵循教育培训规律和干部成长规律,以提升教育培训工作针对性、有效性为核心,努力培养造就一支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县级领导干部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政工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科级以下干部每年人均参加培训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90学时。五年内,市局集中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班约100期,培训重要业务岗位人员,各行业协会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约10000人(次)。

第二部分,核心学习内容。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作为全系统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主要内容,作为年度培训计划的重点项目,作为各类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长期坚持、不断深化,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落实学懂弄通做实的根本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学大纲,学好用好第五批全国干部学习培训教材,真正筑牢理想信念、增强履职能力、提升品行作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时组织干部到先进地区开展现场教学,亲身感受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理力量。

第三部分,重点学习内容。深化党的基本理论教育,组织全系统干部系统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科学社会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党的基本理论。加强党性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学习培训、党规党纪教育、廉政教育、党的宗旨和作风教育、党内政治文化教育、党史国史教育、党的优良传统教育、世情国情党情教育、政德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作为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强化专业化能力培训,围绕“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从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组织、协调、指导全系统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和履职能力培训。开展综合素质培训,加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以及哲学、历史、科技、人文等基础性知识融入到培训内容中,组织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知识新技能的学习鼓励和支持全系统干部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第四部分,分级培训。一是抓好领导干部培训,市局重点抓好市局班子成员、县级干部、中层干部和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履职能力提升培训,各县(区)、开发区司法行政机关也要按照分类分级的原则,抓好或配合抓好对其他领导干部的培训。二是抓好司法行政机关和基层重要岗位人员培训,要把培训司法行政机关干部和基层干部作为长期的战略性任务,采取脱产培训、在职自学、网络培训等措施,切实抓好政治思想教育、专门业务等各类培训。三是抓好法律服务工作者骨干培训,按照行业特点,抓好律师、公证员、司法鉴定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等业务骨干培训。

第五部分,工作保障。一是健全培训体制,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政工部门是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党组的领导下负责规划、指导、组织、管理教育培训工作;业务部门在政工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实施主管业务范围内人员的教育培训。二是建立登记管理制度,建立年度培训计划备案管理制度,年初市局各科室、协会研究提出年度培训计划,局政治部汇总报局党组研究后统一制定印发,增强培训工作的统筹性、系统性。三是改进培训方式,根据司法行政工作和队伍建设特点,优化培训方式方法,突出分类、分专题培训,推动教育培训由知识传授向技能训练和素质培养转变,从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进行改进和提升。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和经费保障,逐步建立教育培训师资库,为提升教育培训水平提供优良的师资保障;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教育培训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并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推动教育培训经费的合理增长,对重点培训项目要给予重点经费保障。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学习认识。深刻认识加快推进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强化机遇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把思想行动进一步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上来。

二是完善具体措施。组织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充分发挥主动性、创造性,围绕干部队伍培训建设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群众关心关切的重大问题,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搞好研究探索,积极推出有成效的具体措施,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建立健全责任分解机制、督导检查机制,把各项任务细化、分解到具体单位、人员,制定任务落实的时间表,倒排工期,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司法局将对本规划实施情况进行跟踪了解和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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