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十五五”时期法治建设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完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作为临沂首家在马来西亚设立办公室的律所负责人,结合涉外法律服务实践,谈以下几点务实打算。
一、深学细悟,找准方向
全会强调法治在对外开放中的保障作用。我所第一时间组织学习全会精神,围绕RCEP规则及东盟国家法律政策开展专题研讨,确立“聚焦商城出海、深耕东南亚”业务方向。目前已完成马来西亚、新加坡投资法律指引初稿,为服务企业“走出去”做好知识储备。
二、实干笃行,做实站点
我所马来西亚办公室已实体化运营,骨干律师常驻。下一步将融入全市外贸服务站工作机制,派员参与周对接、月调度,第一时间收集反馈企业诉求,能解决的就地解决,需国内协同的及时响应,让海外办公室真正成为企业“找得到、信得过、用得上”的法律服务站。
三、转化案例,做优产品
通过系统梳理近两年承办的铝土矿进口、铁矿合作、跨境投资等实务案例,梳理风险节点,提炼《跨境矿产投资风控要点》《中小企业东南亚设厂流程指引》等实务指引手册,向出海企业发放。探索“组团式”法律服务模式,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咨询机构等专业力量,为企业提供法务、财税、合规一站式解决方案,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出海合规成本,推动法律服务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延伸。
下一步,我所将继续配合市司法局、商务局参与“百团千企”活动,随团提供现场法律服务;深化与罗庄区工信局等单位战略合作,推动服务触角下沉县区、延伸至企业前端;以实案实效为临沂企业出海铺好法治轨道、护好航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