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推行企业分级分类监管,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经验获司法部、省司法厅推广;推动“综合查一次”做法被《人民日报》刊发;构建“整链条”机制来推进重大行政决策法治化的创新实践又获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12348热线工单办理满意率高达98.4%,位居市直部门前列……一系列扎实的成效,是临沂市司法局将清廉机关建设融入主责主业,为高质量发展赋能护航的生动注脚。近年来,该局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探索运用法治思维打好“组合拳”,推动清廉建设从“施工图”转化为“实景画”。
思想铸魂:从“要我清廉”到“我要清廉”的内生变革
清廉建设,首先要靠的是内在思想觉悟。“要严把理想信念这一总开关,坚持法治部门先受纪法教育,推动从‘要我清廉’向‘我要清廉’转变。”临沂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杨荣涛表示。
以此为内核,该局通过完善理论学习机制、制定加强党组自身建设意见,确保政治方向不偏。同时,大力实施“四强”党支部和“先锋”党员量化评选,让政治要求可衡量、可考核,从根本上净化政治生态。
廉洁文化的生命力在于感染和熏陶。该局坚持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打造“法润清风”文化品牌,建设沂蒙革命根据地法制建设展览馆,让红色法治文化中的廉洁元素成为生动教材,还通过“讲法说廉”、节前廉政教育、“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等活动,让清廉意识在潜移默化中深入人心。
为确保清廉建设不留死角,该局将触角下沉至科室、延伸至窗口、拓展至行业,通过科室“三亮”、创建党员示范岗、开展法律服务行业专项整治等,实现全员、全领域、全周期廉洁教育,营造了“人人讲清廉、处处见清廉”的浓厚氛围。
正是通过这些思想的洗礼和文化的塑造,激发了干部职工“我要清廉”的内生动力,为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提供了源源不断的精神滋养。
纪法立威:让“不敢腐”的震慑可感可触
清廉建设,既要靠内在的思想觉悟,当然也离不开外在的纪法约束。临沂市司法局坚持纪严于法、执纪必严,让纪律和规矩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纪风同抓,督事察人。该局年内督查学习纪律、会议纪律、工作纪律8次,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月填报制度,营造在受监督、受约束中工作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狠抓工作落实,建立重点工作、改革事项和党组会、周例会议定事项4类督办台账,让作风在落实中受检验。
作风整顿,动真碰硬。该局以“放大镜”聚焦“五类”问题,部署开展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作风整顿,排查15个问题台账整改、销号管理,对“企业评部门”反馈问题联查联改;用“显微镜”抓细节,对作风问题精准画像,列出表现,组织干部职工对号入座,警醒自身。
监督执纪,抓早抓小。制定支持配合派驻监督实施意见,规范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同时,对律师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惩处,体现了对干部和行业监管“两手抓、两手硬”的坚定决心。
责任固本:用“不能腐”的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清廉建设还能贵在长治长效。临沂市司法局聚焦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通过压实责任、健全制度,构建起防范廉政风险的坚固屏障。
该局制定了清廉机关建设推进方案和配档表,对重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四清”;并依托专题党组会议、周例会实时跟踪问效,动态推动落实。在内控机制上,聚焦人、财、物、权等重点部位、关键岗位,修订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局长办公会等制度,完善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固定资产管理等办法,加强内控机制建设,定期排查廉政风险,重大事项同步报备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接受监督,实现了对权力运行全过程、多角度的有效制约。为规范业务管理,又汇编、出台群众诉求办理、行政复议、信息宣传等30余项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推动业务流程优化再造,将廉政要求嵌入业务环节,以标准化促进规范化,提升了机关治理效能。
这一系列制度设计,不仅是为了扎紧“不能腐”的笼子,更是为了打开“高效能”服务的新局。正是基于这一认识,临沂市司法局将清廉建设激发的活力、规范的权力,全面导向了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战场。
在涉企执法领域,规范的权力催生了“企业分级分类监管”“综合查一次”等创新实践,赢得了企业和上级部门的认可。在营商环境领域,清廉的作风保障了“法治化营商环境18条”“产业链+法律服务”等措施有效落地,用法治力量稳定市场预期。在服务群众一线,透明的流程和负责的态度,推动了法律援助质效提升,12348热线的满意率高达98.4%,让群众感受到了清风正气和公平正义。
临沂市司法局的实践表明,清廉机关建设并非抽象的命题,而是与职能工作深度融合的具体实践。通过思想教育、纪法约束、制度保障协同发力,最终落脚于推动发展和服务群众。这套以法治思维为核心的“组合拳”,不仅营造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也打开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局面。(高松 董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