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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1438332193/sfj/2025-0000090  发布机构  临沂市司法局
 存放位置   公开日期  2025-05-15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信息名称  专家解读:【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许云超】关于对《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理解

专家解读:【市政府法制服务中心许云超】关于对《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的理解

2025-05-15   作者: 点击数: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涉企行政执法工作,将其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措施,多次进行部署,密集出台文件,力度空前。分级分类监管作为规范涉企行政执法的重要举措,对提升执法监管质效、压减入企检查频次、减轻企业负担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涉企行政执法面临的问题,一方面是企业高频迎检苦不堪言,另一方面是执法部门执法缺位。传统的“一刀切”检查模式耗费大量行政资源,却难以抓住重点。通过分级分类监管方式,聚焦风险、分级施策,可以有效解决企业所盼与行政执法部门履职之间的矛盾,真正做到“管住关键、放开一般”,推动执法资源高效配置,让有限的执法力量发挥更大效能。

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分级分类”是基础,“监管”是关键,这就要求,分级分类务必科学合理,配套监管务必执行到位。《临沂市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了分级分类原则,各执法部门作为要根据《办法》规定,结合行业特点和监管需要,制定科学、精准的分级分类监管实施方案,确保分级分类符合客观实际、让企业信服,减少在推进过程中的阻力,并严格在监管过程中遵照执行,严防制度和执行两张皮现象。各级执法部门要对监管企业进行风险等级的精准划分,明确分级标准、检查频次、处置流程等刚性要求,有效限制执法人员主观判断空间,防范“人情执法”“选择性执法”,避免“无差别检查”,减少执法随意性,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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