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由临沂市司法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制。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临沂市人民政府网站”(www.linyi.gov.cn)和“临沂市司法局 沂蒙普法网”(sfj.linyi.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临沂市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北京路8路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7楼;邮编276000;电话:0539-8314196;传真:0539-8122990,电子邮箱:lyssfj@ly.shandong.cn)。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密围绕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有效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全年通过门户网站、“临沂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发布各类政务信息1043条,公开政策文件2件,并通过文字、图片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8件次,让信息更加生动、群众更易理解。每季度公开市政府、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目录,编制并以市政府文件公布市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确定重大行政决策事5件,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方面。健全完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全年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件,同比提升30%,其中2024年结转1件、2025年新收到12件,全部按时规范答复,办理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案件3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健全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动态更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重新修订出台《临沂市司法局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明确拟稿科室、办公室、分管领导责任,加强意识形态和保密安全审查,确保信息“零差错”,保证公开内容的准确性、合法性和严肃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结合工作情况,保持各专栏信息动态更新。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对领导信箱留言及时规范答复。推进政务新媒体集约化建设,清理粉丝量少、互动率低的账号5个,推动资源向优质账号集中。加强“临沂司法”微信公众号运营管理,明确“贴近中心、服务大局、展示业务”定位,积极开展宣传,严格内容把关,坚持高频更新,有效发挥了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
(五)监督保障方面。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司法行政工作全局部署推进,健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靠上督促、办公室具体负责、各科室单位积极配合的工作机制,有力保障了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注重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组织参加全省政法宣传舆论工作培训班、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宣传舆论工作培训班,依托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青年干部素质能力提升班加强系统内培训,有力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能力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行政强制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0.14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5 |
0 |
0 |
0 |
0 |
0 |
5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七)总计 |
13 |
0 |
0 |
0 |
0 |
0 |
1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 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1 |
1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相比,仍存在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一是平台互动功能有待优化,政务新媒体的互动交流功能不够完善,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部分群众关切未能得到及时有效回应。二是队伍能力建设有待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专业能力有待加强,特别是在复杂申请处理等方面需要进一步提升业务水平。2026年,市司法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更多运用图表、视频、新闻发布会等形式,提升政策文件解读效果;优化公开平台功能,结合工作情况开设专题专栏,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建立健全公众意见收集、处理和反馈机制,增强群众体验感;加强专业能力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培训纳入年度培训计划,提升工作能力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情况。
2025年,依申请公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二)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是加强主动公开。持续完善主动公开事项目录,严格信息发布审核把关,确保政务信息的严肃性、及时性、准确性和权威性。二是加强政策解读。对出台的政策“应公开、尽公开”,并通过专家解读、负责人解读、媒体解读等多种形式开展解读。三是加强公众参与。设立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联系点20个,广泛征集群众意见建议,真正做到“开门决策”。四是加强新闻发布。召开司法行政系统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环境情况新闻发布会,对社会关切及时回应。
(三)建议提案办理情况。
2025年,临沂市司法局办理人大建议18件,政协提案13件,目前已全部办结。
(四)在政务公开方面的创新情况。
一是加强政务新媒体运营管理。建立专题宣传机制,每月明确一个主题,集中发布案例信息,形成集聚效应,增强宣传影响力。已发布2025年全市司法行政改革典型案例、山东省十佳调解案例2个专题。二是做实“政府开放日”活动。12月15日,以“法润民生 触手可及”为主题,组织开展2025年“政府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走进司法行政工作一线,通过实地参观、座谈交流的形式,切实增进社会公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了解与支持。
临沂市司法局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