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市司法局参加“行风热线”节目,共接听4个电话,均需下线调查落实。现将有关调查落实及处理结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河东区李女士“3月18日找广隆侓师事务所一位姓韩的律师,收了3000元代理费,结果对方撤诉,律师不给退代理费”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取得联系。经了解,李女士于2026年2月委托山东广龙律师事务所韩律师代理其与丈夫吴某之间的赠与合同纠纷,约定代理费5000元,已收代理费3000元。签订委托合同后不久,李女士告知韩律师其丈夫要撤诉,要求终止代理工作,并退还代理费。韩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已开展对于该案庭前的部分准备工作,拒绝退还代理费。李女士随后拨打行风热线进行反映。
针对该情况,我局指派兰山区律师协会跟进处理。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李女士取得联系,详细了解诉求情况并安抚其情绪,召集诉求双方现场调解处理纠纷。韩律师参加,李女士因事未能到达现场,经电话沟通,李女士同意韩律师退其1000元代理费,一次了结,韩律师当场微信支付李女士1000元。 李女士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二、关于莒南县李先生“72岁残疾老人在村里开小卖部,有村民欠了一两千元,想寻求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于4月8日11:27分和11:33分、4月10日16:22分、4月13日15:53分左右先后多次拨打李先生电话,但是李先生电话始终是空号状态,无法与李先生取得联系。
三、关于兰山区李先生“2015年卖了两辆电动车,一共10800元,只给了800元,欠10000元未给,2022年写了欠条,至今一直未给钱”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取得联系。经了解,2015年李先生卖给购车人刘某2辆电动车,购车款共计10800元。但是刘某仅支付800元车款,经李先生多次催要剩余购车款,2022年购车人刘恩田为李先生出具欠条。但至今未付。于是李先生拨打行风热线,寻求帮助。
针对该情况,我局指派兰山区司法局跟进处理。4月8日,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及购车人刘某取得联系,双方均同意于4月9日到汪沟司法所调解本次纠纷。经调解,申请人李先生与被申请人刘某对欠购车款1万元的事实一致认可,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一、双方约定于2026年6月1日前付清全部欠款10000元,被申请人如未按约定期限还清,被申请人同意以10000元为基数,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付清之日,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二、付清欠款后双方互不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一次性了结。协议签订后,汪沟司法所工作人员再次对双方明确告知,本协议双方签字就发生法律效力,各方应当遵守,如按协议履行,双方就本案无其他纠纷。李先生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四、关于兰山区李先生“哥哥是聋哑人,在罗马皇宫干保洁,现在60多岁,3000多的工资一直未给,要求法律援助”的问题
下线后,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与李先生取得联系。经了解,李先生的哥哥是聋哑人,2024年开始就在罗马皇宫干保洁。当时去干活的时候,试用干了一天,当时负责招聘及管理的负责人姓陆,非常认可李先生哥哥的工作。李先生的哥哥一直听从陆某安排,工资也是陆某转给李先生的哥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尚欠4999元左右未付。之前拨打12345热线,陆某陆续支付500元、1000元,现在还有3000元未付。经李先生再次与陆某联系,陆某说自己的工资也被拖欠好几万元未付,且目前自己已经不负责李先生哥哥工资相关事宜。陆某给了一个目前负责人的电话,但是拨打不通。于是李先生拨打行风热线,寻求法律援助。
针对该情况,我局指派兰山区司法局跟进处理。工作人员对李先生的疑问进行了详细的分析和解答,聋哑人索要劳动报酬的纠纷,属于法律援助法规定的受案范围。李先生哥哥索要劳动报酬,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并不是太完善,如果陆某能够出庭为其作证,证据尚可,但是陆某现在明确表示不负责这个事情,能为其出庭的可能性不大。其次,通过律师在公开平台查询显示:临沂市罗马皇宫休闲酒店有限公司处于经营异常状态,现在判决后认为履行的债务尚有67.12万元。起诉的话,即使胜诉,极大可能面临拿不回钱的结果。建议李先生继续联系负责人,进一步收集完善欠工资的证据。并告诉李先生,该类案件的诉讼时效为3年。建议其密切关注时效问题,以免造成不利法律后果。同时,建议李先生可以到相关主管部门反映,争取协商解决。李先生对工作人员的解答和服务表示满意。
临沂市司法局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