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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基层法治建设典型案例 | 蒙阴县洪沟村:将民主法治贯穿于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
2026-09-11   市司法局网站   (点击: )

洪沟村坐落于蒙阴县高都镇,属于传统山区村庄,曾经存在群众法律意识不强、矛盾化解渠道不畅、村级民主议事不够规范等治理痛点。获评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以来,洪沟村以党支部为核心驱动,建强村级治理组织队伍,健全民主决策监督机制;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要,构建起“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通过配齐法律顾问、培育法律明白人、 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夯实法治根基;修订完善村规民约,落实四民主两公开,保障村民当家作主;深挖沂蒙孝善家风,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涵养德治土壤;搭建网格化调解网络,做实普法宣传、法律援助,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如今村庄实现零刑事发案、零民转刑案件、零群体性事件、零越级上访,干群关系融洽,村民安居乐业。洪沟村的实践充分证明,党建引领是方向,三治融合是路径,民主法治是根基,为新时代山区乡村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提供可借鉴的实践样板。

一、背景情况

洪沟村隶属于蒙阴县高都镇,地处蒙山北麓的山区地带,镇驻地向南5公里,村庄依山而居,山林土地交错,是一个典型沂蒙山区传统村落。受山区历史条件影响,过去洪沟村基层治理面临诸多现实困境。

一方面,村民传统乡土观念浓厚,遇事习惯于找长辈、找人情,遇事找法、办事依法的意识不足。宅基地边界、山林权属、邻里口角、老人赡养等纠纷易发,部分小矛盾处置不及时容易激化。村级议事监督制度执行不够到位,部分村民参与村级公共事务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村级治理力量分散,各村级组织协同联动不足,曾经存在党支部“单打独斗”的局面,普法宣传形式较为单一,法律服务供给距离群众需求还有差距。

穷则思变,治则图强。为破解山区乡村治理难题,洪沟村锚定民主法治建设目标,以创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为抓手,坚持党建引领,统筹村党支部、村委会、调委会、妇联、网格员多方力量,探索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治理新模式,一场扎根沂蒙乡土的基层治理变革就此展开。2022年,洪沟村正式被司法部、民政部命名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山区乡村善治之路越走越宽。

二、主要做法

多年来,洪沟村立足山区村庄实际,坚持把党建贯穿治理全过程,以党组织统揽全局,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一体推进,抓实法律服务、矛盾调解、文明涵养、平安法治创建各项工作,把民主法治落到田间地头、农户家中,走出一条符合山区特点的乡村善治路径。

(一)筑牢党建核心引擎,夯实民主法治组织根基

建强村级班子,凝聚治理合力。农村善治,关键在支部。洪沟村充分发挥村党支部总揽全局的主导作用,统筹村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网格员等各类村级组织力量,常态化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厘清各个组织职责边界,推动村级组织从过去“单打独斗”转变为“联合作战”,打造一支肯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基层干部队伍。坚持群众路线,用好共产党员示范户、党员联系户、便民服务连心卡、党员户挂牌示范等载体,把党支部战斗堡垒、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落到实处。党员干部带头签订廉政承诺书,主动接受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以及广大群众监督,筑牢廉洁履职思想防线,夯实民主法治建设的思想基础与群众基础。

规范议事监督,权力运行晒在阳光下。村党支部带头落实党内组织生活,把法治学习融入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学习民法典、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法规,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村级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建立周例会、月度工作会、村民代表大会、半年民主评议会制度。凡是涉及集体资产处置、公益项目建设、福利待遇、村规民约修订等群众切身利益事项,坚持先征求党员、村民代表意见,再集体审议,决议结果及时向全村公开,保障村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让村级权力运行全程透明。

(二)深化三治融合实践,绘就乡村文明新风

自治为基,群众当家作主。立足山区村情,洪沟村广泛入户走访征集群众意见,组织党员、村民代表逐条研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内容涵盖邻里相处、山林管护、赡养老人、红白喜事、环境卫生、矛盾处置等方方面面,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做到大家的规矩大家定。严格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一事一议制度。常态化开展阳光议事,村民有诉求、有建议,都可以在议事会上当面提出,村干部现场接收、逐项回应。村民议事、村务公开、民主评议长期坚持,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让村民真正成为乡村治理的主人翁。

法治为本,筑牢基层法治屏障。健全村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法律顾问常驻村庄服务,全方位参与村级治理,为集体合同修订、土地流转、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把关,2026年累计为136人次提供线上线下法律咨询,修订完善各类合同35份,协助调解矛盾纠纷13起,开展法治讲座20场次。择优选拔培育3名“法律明白人”,配合法治带头人扎根村组,把法律服务延伸到村民家门口。高标准打造法治文化广场、法治宣传一条街,建设图文并茂普法宣传栏,把民法典、防电信诈骗、赡养义务、森林防火等法律知识融入村庄。村民散步休闲就可以学习法律知识,打造没有围墙的普法课堂,打通法律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德治为要,厚植孝善文明乡风。深挖沂蒙老区孝老爱亲传统美德,以榜样力量带动村风转变。每年常态化开展“好婆婆”“好媳妇”“和谐文明家庭”评选活动,通过村民推荐、群众投票,选出群众身边看得见、学得到的道德榜样。2025年底共评选出5位好婆婆、5位好媳妇,村里举办隆重表彰仪式,宣传先进事迹。

(三)抓实平安村居创建,构建源头治理新格局

常态化开展精准普法宣传。抓住国家宪法日、民法典宣传、全民国家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法律顾问、法律明白人、网格员走街入户开展普法宣讲。结合山区村庄高频纠纷,重点普及宅基地、山林权属、婚姻家庭、防电信诈骗等与群众生产生活紧密相关的法律知识。2026年累计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15次,受教育群众1500余人次。改变过去“念文件”式的宣讲,多用本村、周边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村民听得懂、学得会、用得上,推动“办事依法、遇事找法”理念深入人心。

构建网格化立体调解网络。立足山区村落居住分散的现实特点,完善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建设,构建镇调委会统筹、村调委会落实、网格调解小组为末梢的立体式网格化调解体系。将调解力量下沉到各个网格,网格员日常走访排查,第一时间发现邻里、家庭各类苗头性矛盾。小纠纷网格就地化解,复杂矛盾由村调委会介入调处,实现矛盾抓早抓小,尽量把矛盾化解在村组内部,避免小矛盾拖成大问题,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

拓展法律援助惠及困难群体。坚持为民便民利民,主动摸排村里老人、残疾人、困境家庭等困难群众法律需求,主动宣传法律援助政策,为有需要的群众免费对接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让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合法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三、经验启示

洪沟村立足沂蒙山区实际,以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探索党建引领下自治法治德治深度融合的基层治理模式,为山区村庄推进基层依法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四点深刻启示。

(一)强堡垒:党建领航是民主法治建设的根本保证

乡村治理,党组织是主心骨。洪沟村的实践表明,山区村庄居住分散、乡土习俗浓厚,更需要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地位。把法治学习纳入党员教育,统筹各类村级组织力量,党员带头学法守法、接受群众监督,才能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基层治理效能,确保民主法治建设沿着正确方向落地生根。离开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三治融合就容易流于形式。

(二)重主体:自治筑基,激活群众内生治理力量

乡村治理不是村干部的“独角戏”,而是全体村民的“大合唱”。洪沟村坚持村规民约群众共同商议,重大事项群众共同决策,村务管理群众共同监督,把村民的主体地位落到制度上。只有健全民主议事、民主监督机制,充分尊重群众意愿,让群众参与进来,自治才有活力,治理成果才能得到群众发自内心的认可。

(三)守底线:法治托底,筑牢基层定分止争防线

法治是乡村善治的压舱石。山区农村山林、宅基地、家庭赡养类矛盾多发,单纯依靠人情道德很难彻底化解。洪沟村通过法律顾问把关、培育法律明白人、阵地化常态化普法、网格化矛盾调解,把法律服务送到群众家门口,引导群众遇事找法,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证明只有把法治贯穿矛盾化解、集体管理、村务决策全过程,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保障乡村长治久安。

(四)润乡土:德法相融,让乡村治理既有力度更有温度

法治划定行为底线,德治滋养乡风民心。洪沟村充分挖掘本地孝善家风、沂蒙红色文化,用好榜样评选、文明实践,以德治春风化雨,配合法治刚性约束。法治解决“不能做”的问题,德治引导“应该做”的追求。德法相辅相成,软硬手段同向发力,才能够塑造和美淳朴村风,实现乡村治理长久有效。

回望洪沟村的建设历程,从矛盾多发的普通山村到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蜕变的密码就是坚持党建引领,走好自治、法治、德治融合之路。对于广大山区乡村而言,不一定追求宏大的硬件建设,立足本村乡土实际,把民主议事做实,把法律服务做细,把文明乡风做暖,同样能够走出一条可落地、可持续的乡村善治道路,为推进民主法治乡村建设贡献基层实践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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