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阴县司法局坚持先行先试、开拓创新,积极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精细化监管模式,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法治、德育等一系列教育,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和悔罪意识。
健全分级管控制度,提升社区矫正执法水平。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犯罪类型、认罪悔罪态度、就业等情况,建立社区矫正对象红、黄、蓝三级预警机制,对每名矫正对象进行“红、黄、蓝”三色标注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不同颜色,分类确定不同管理等级,目前,社区矫正对象均稳定可控。
灵活教育模式,提升学习效果。除了指导各司法所进行常规的集中教育以外,还采用多种形式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包括个别谈心谈话、心理矫治、问卷调查评估等方式,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中家庭成员或监护人的作用,经常性的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家庭走访教育。多层面、全方位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思想和生活情况,该开导的进行开导,该帮扶的进行帮扶,该训诫的进行训诫,该警告的进行警告,通过灵活教育,达到了以点带面的良好效果。
把握管理节点,突出管教重点。在管理教育上,强化在重要时间节点上严把请假关,特别是在重大会议、重大节假日期间,针对新入矫的对象、违法犯罪性质严重的、思想动态不稳定的、受过警告处分的,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排查和教育走访工作,实地了解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思想、居住地等变化情况。通过定位手机,微信位置实时共享,集中点验,不定时走访,时刻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在多种措施的管控下,有效预防了脱漏管。
注重实际帮扶,着力解决困难。积极协调民政、人社等各相关职能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人性化帮扶,采取免费提供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等形式,将就业困难人员纳入援助范围,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生活困难。衔接各相关职能部门,拓宽管理渠道,引进社会力量参与到社区矫正工作中来,进一步完善单位衔接机制,有针对性地开展就业技能培训,积极为社区矫正对象减压减负,避免因生活、工作问题发生重新违法犯罪的可能。